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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海峽媒體峰會在福州舉行

2012年08月27日 13:35: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8月27日福州消息 26日,第四屆海峽媒體峰會在福州舉行,來自海峽兩岸30多家媒體的高層及兩岸新聞研究專家100多人匯聚一堂,圍繞“繁榮中華文化暨兩岸媒體的責任和機遇”的主題進行研討和演講。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新聞局副局長范麗青認為,兩岸交流20多年來,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單向到雙向、從單純交流到業界合作的過程。2008年以來,兩岸新聞交流加速發展,臺灣媒體在大陸9個省市駐點,大陸媒體到臺灣駐點也已經有10家,兩岸媒體合作範圍不斷擴大,形式多樣,有連線報道、定期直播、網路對接等等。希望兩岸新聞界積極參與、努力推進兩岸各界大交流、大合作的局面,共同弘揚和發展中華文化。國臺辦將繼續推動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為媒體採訪便利、合作便利創造條件。

  福建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福建日報報業集團社長蔡小偉表示,當前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中央加大力度支援海西建設、推動福建科學發展。在新形勢下,舉辦第四屆峰會,推進兩岸傳媒業界深化交流合作,有著特別重大的意義。媒體既是文化載體也是傳播者,振興中華文化更是媒體責任,同時文化繁榮也必將給媒體帶來發展機遇。媒體必須具有長遠的眼光,主動承擔起繁榮中華文化的使命;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自覺維護兩岸和平發展的大好局面;要有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加快交流合作的步伐。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副總編輯鄭衛華表示,期望兩岸媒體進一步攜手合作,充分發揮峰會的平臺作用,共同繼承和弘揚中華文化,擴大華文媒體的影響力與産業競爭力。希望未來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進一步將峰會打造成兩岸媒體資訊交流、投資合作、産品交易和項目合作的重要平臺,為傳媒産業的發展提供産品、技術以及市場上的支援和推動,抓住機遇、乘勢而上。

  臺灣“中國電視公司”董事長林聖芬表示,中華文化歷久彌新,弘揚傳統中華文化,媒體責無旁貸。兩岸尤其是閩臺之間,經貿文化交流由來已久。媒體是旁觀者、報道者,同時也是參與者,應當對中華文化的繁榮有具體的貢獻。媒體本身既是一個平臺,同時也是文化産業,這是現在兩岸都高度重視發展的新興産業,臺灣媒體非常樂意同大陸媒體一起合作,共同發展,做大做強。

  時報國際總經理呂庭華表示,中時集團常駐大陸的記者有20位,分佈在北京、上海、福建、廣東等地。除了堅持做大陸城市的相關報道外,黃帝祭祖、青少年讀經等文化活動也給予了報道,製作了《臺灣腳逛大陸》等深受臺灣觀眾喜愛的節目。此外,旺報還推出《臺灣人看大陸》、《大陸人看臺灣》等欄目,並集結成書,成為溝通兩岸的橋梁。

  臺灣聯合報社長兼聯合報係發言人項國寧致辭認為,媒體交流是兩岸文化交流非常重要的一環,希望兩岸從體制做起,允許互設辦事處。這方面兩岸媒體已經呼籲多年,但仍然沒有達到想像的目標,希望彼此繼續努力。從體制突破到專項合作以及網際網路交流,兩岸媒體大有可為。

  峰會上,兩岸媒體代表還就繁榮中華文化表達了共同願景,並在新聞合作、新媒體交流等項目對接上進行了深入探討,通過了《繁榮中華文化共同建議書》。與會者一致表示,將攜手把海峽媒體峰會打造成兩岸媒體資訊交流、投資合作、産品交易和項目合作的重要平臺,為推動兩岸媒體深化交流、促進中華文化的傳承創新與繁榮發展貢獻力量。(台灣網、福建省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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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瑞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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