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在北京】北京市公佈“55條措施”實施細則詳解及具體諮詢電話
北京“55條措施”第一批實施細則詳解
2.運用京臺科技論壇品牌活動,加強京臺兩地工商團體聯繫,聚焦高新技術産業和創新發展,促進項目洽談對接,深化兩地經貿科技交流合作。(市臺辦、市商務委)
京臺科技論壇從1998年開始,根據兩岸關係大局和京臺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連續二十餘年在京臺兩地舉辦活動。活動包括京臺科技論壇峰會、專題論壇及考察交流等。內容涉及兩岸城市合作發展論壇;金融論壇、智慧城市與5G論壇、智慧製造與機器人論壇、大健康論壇、文創與設計論壇、汽車電子論壇、人才論壇、綠色建築論壇、農業論壇、女性論壇、公益論壇、智慧財産權論壇、“一帶一路”論壇、投資北京推介會等。
論壇擬請京臺經貿科技、文創、醫療衛生等領域相關人士、行業組織及企業,島內縣市相關人士參加活動。
諮詢部門:市臺辦經濟處
諮詢電話:55564173
4.在京註冊的臺資企業,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被認定為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規定條件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設在本市的研發中心經審核認定採購大陸設備,享受全額退還增值稅,並可享受企業所在區或科技園區所給予的支援政策。(市科委、市商務委、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在京註冊的臺資企業符合相關規定的,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所列條件和程式,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 查詢以上資訊,進行註冊並申報認定。
申報條件:
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産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援作用的智慧財産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産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援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佔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品質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辦理程式: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註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註冊登記證件;
3. 智慧財産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産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産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産品品質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説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仲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説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仲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説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智慧財産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責任部門:北京高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受理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安翔北裏11號1號樓
諮詢電話:64853165轉401至407
10.支援臺資企業和臺灣同胞依法保護其智慧財産權。在京註冊臺資企業在申請專利試點、示範單位,辦理專利優先審查推薦,參與北京市發明專利獎評選,申報海外智慧財産權預警、專利商用化項目,享受與本市大陸企業同等待遇。
10-1.北京市智慧財産權試點單位認定
申報條件:
1.在本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屬於高精尖産業、智慧財産權密集型産業等本市重點發展的産業領域;
3.具有智慧財産權戰略意識,制定實施智慧財産權戰略規劃或策略;
4.具有管理智慧財産權工作的部門和負責智慧財産權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5.參照智慧財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建立符合本單位發展需要的智慧財産權管理制度;
6.持續開展創新活動,近三年研發投入或科研經費投入整體持續增長;
7.持續開展智慧財産權工作,具有一定數量的專利申請或具有發明專利申請;
8.持續推動智慧財産權運用,企業近三年專利實施率平均不低於40%,高等學校、科研組織智慧財産權轉讓、許可合同收入和作價入股合同金額合計不低於100萬元;
9.持續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尊重他人智慧財産權,近三年內無故意侵犯他人智慧財産權情況。
辦理程式:
1.有意申報企業註冊並登陸申報系統(http://www.beijingip.cn/),填寫《北京市智慧財産權試點示範單位申報書》,並將EXCLE版本和蓋章PDF文件壓縮後,于申報截止日期前上傳至申報系統。
2.本市各區智慧財産權局根據《北京市智慧財産權試點示範認定與管理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智慧財産權試點單位申請進行書面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加蓋本單位公章,報送至市智慧財産權局。
3.市智慧財産權局對各區智慧財産權局的書面審查情況和意見進行核驗,核驗無誤的,在官方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智慧財産權局認定為“北京市智慧財産權試點單位”。
責任部門:市智慧財産權局産業促進處
受理地點:網上辦理(網址: http://www.beijingip.cn/)或提交至所在區智慧財産權局,每年第一季度申報,全天辦理。
諮詢電話:84080084
10-2.北京市智慧財産權示範單位認定
申報條件:
1.已被認定為智慧財産權試點單位;
在京中央企業、總部企業、集團企業、專利申請量超過100件的高等學校和科研組織等除外;
2.具有較強智慧財産權戰略意識,制定實施智慧財産權戰略和工作規劃;
3.具有管理智慧財産權工作的專門部門和不少於3名(含)負責智慧財産權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4.實施智慧財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或制定並執行高於知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的智慧財産權管理制度體系;
5.持續加強創新活動,近三年研發投入或科研經費投入平均增幅不低於10%;
6.在主營業務或科研領域擁有核心專利,近三年專利申請整體持續增長,其中申請發明專利比例不低於30%;
7.持續加強智慧財産權工作,近三年智慧財産權投入整體持續增長,滿足智慧財産權戰略和工作規劃實施的需要;
8.積極推進智慧財産權運用,企業近三年專利實施率平均不低於60%,智慧財産權産品及服務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平均比例不低於60%;高等學校、科研組織智慧財産權轉讓、許可合同收入和作價入股合同金額合計不低於1000萬元;
9.實施積極的智慧財産權保護策略,積極維護自身智慧財産權權益,尊重他人智慧財産權,近五年內無故意侵犯他人智慧財産權情況。
辦理程式:
現場辦理。每年第一季度申報,全天辦理。
1.自我評價及申請
申請單位根據申報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 向申請單位住所地所在區智慧財産權局提出申請。
2.書面審查
本市各區智慧財産權局根據《北京市智慧財産權試點示範認定與管理辦法》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智慧財産權示範單位申請進行書面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出具書面推薦意見,加蓋本單位公章,報送至市智慧財産權局。
3.專家評審
市智慧財産權局組織專家對智慧財産權示範申報單位進行綜合評審,提出認定意見。
4.審核認定
市智慧財産權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及認定意見對智慧財産權示範單位申請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條件的,在官方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智慧財産權局認定為“北京市智慧財産權示範單位”。
責任部門:市智慧財産權局産業促進處
受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東聯大廈二層
諮詢電話:84080084
10-3.北京市商用化資助
申報條件:
1.本市專利權人在通知規定時期所實施的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行為,且交易額在500萬元以上。
2.專利權人每一次專利權轉讓或專利實施許可行為可以提出一次資助申請。對於在一份專利技術交易合同中含有多項專利的,視為一次轉讓或許可行為。
3.依據北京市科委印發的《北京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京科政發[2002]622號)中第11條關於“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市智慧財産權局設立的登記機構辦理認定登記”的規定,專利轉讓、專利許可合同應在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局技術合同登記處辦理合同登記手續。
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專利商用化項目資助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或企業營業執照或機關、事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三證合一證書;
3.委託代理人或指定專人辦理申請事宜的書面委託、指定文件,以及代理人、被指定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或法人資質文件;
4.與專利轉讓、專利實施許可行為有關的協議、合同文本;
5.與專利轉讓、專利實施許可行為有關的結算票據、計帳憑證,具體包括:發票、銀行入帳單、其他證明資金往來的票據、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等;
6.專利證書及與專利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有關的登記、備案文件;
7.管理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第1項材料需提交原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原件審核後退回)及複印件,如果是單位申報的,需在複印件上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辦理程式:
1.各申報單位登陸北京市專利商用化項目資助申報系統http://210.76.104.3/BUSINESSPATENT/public/login.html,註冊成功後,進入系統填寫申請書,並按照申報系統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填寫相關內容以及上傳所需文件。
2.網上填報後,申請人應隨時在網上申報系統中查看申請書審核狀況。經網上審核通過的,于規定日期列印並報送書面申請書和附件材料,申請書和附件材料合訂成冊一式二份,相關材料原件審核後退回,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責任部門:市智慧財産權局産業促進處
受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東聯大廈二層
諮詢電話: 84080084,66123343
10-4.北京市企業海外智慧財産權預警項目
申報條件:
(一)申請資助的企業和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北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産品出口、技術出口或有出口需求、赴國外參加展會等情況的企業;
3.具備一定的國內外智慧財産權申請和擁有量,且對智慧財産權工作有相應資金投入、相關人力資源條件和配套設施的企業;
4.項目經費已全額支付,且支出科學合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能夠提供明確合規的項目支出材料和其他證明資料;
5.預警項目的實施時間,符合年度項目資金髮放通知規定的時限要求。
(二)申請承擔項目的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北京市依法設立的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
2.具備符合項目要求的專業人力資源條件;
3.擁有合法來源的數據庫及所需資訊資源、軟硬體設施。
辦理程式:
項目的申報時間為每年二季度。按照《北京市企業海外智慧財産權預警項目管理辦法》發佈申報資訊,收集申報材料。組織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再由專家根據申報表、初審表等資料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擬資助項目。
1.項目申報、受理和評審
開展海外預警項目的企業和承擔項目的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聯合申報,並以企業申報為主;由專家評審確定資助項目。資助項目數根據年度申報情況確定。
每個項目資助資金的70%用於資助委託開展預警項目的企業,30%用於獎勵接受委託承擔預警項目的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
項目的申報時間為每年二季度,年度項目資金對上一年度內開展的項目予以資助。
2.對申報的項目按照以下標準擇優資助:
對企業及其所在行業領域具有重要影響;
屬於北京市高精尖産業項目;
項目實施報告目標明確,分析思路清晰,檢索方式方法準確,分析結論科學合理,企業實施效果好;
承擔項目的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屬於北京市智慧財産權服務品牌機構。
3.項目按照以下程式進行申報和受理:
實施單位負責統一受理企業、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提交的申報材料,申報時間為每年的第二季度;申報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格式報送申報材料;
申請資助的企業應提交預警項目分析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同時提交資質證明材料、智慧財産權證明材料和其他規定的材料;其中,分析報告應包括項目實施整體方案、專利資訊檢索分析、法律狀態分析、預警分析結論、對企業的意見和建議等;
申請資助的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應報送資質證明材料、專業服務能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要求的材料。
申報單位應承諾材料的真實性。實施單位委託專業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必要的核查。
實施單位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按照規定確定合格單位,並對申報項目涉及的量化指標進行整理歸納和打分排序,提出初審表,初審表不計入評審打分,供專家評審時參考。
實施單位對申報材料中發現的問題,應要求申報單位補充和更正,必要時進行核實。
評審專家應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從專家庫中隨機産生。根據需要,在抽取專家過程中可以限定專家的專業範圍。
專家評審主要採取書面評審的方式,根據申報表、初審表等資料,審查預警項目的必要性,預警報告在技術分解、檢索分析和侵權判定等方面的工作品質,預警報告的實際成效。對涉及金額較大的項目或申報項目較多的企業和機構,可以要求當面答辯,提交補充材料,以及實地核實有關情況。
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擬資助項目。
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專業機構對擬資助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局根據專家評審項目和實施單位審查金額確定項目擬資助金額。
擬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由辦公室報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局局長辦公會審定,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後,在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局網站予以公示。
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予以資助。有異議的,由實施單位組織核查,核查結果報辦公室確定。異議不成立的,按照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予以資助;異議成立的,對有關單位不予資助,按照專家評審結果順延遞補。
責任部門:市智慧財産權局專利管理處
受理地點:根據實施單位地點確定,每年具體見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局網站(www.bjipo.gov.cn)通知要求。
諮詢電話:84080095
10-5.北京市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
申報條件:
1.專利申請應當採用電子申請。
2.辦理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應經全體專利申請人同意。
3.專利第一申請人原則上應為北京市行政轄區內註冊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及北京市個人。
4.專利申請的技術領域需符合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第三條要求,其中包括我市重點發展的十大高精尖産業。
5.同一件專利申請只能辦理一次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
辦理程式:
網上辦理(http://www.zgcip.org.cn/)、窗口辦理(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申請人通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業務電子平臺提交申請文件,工作人員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並通過電子平臺答覆申請人,出具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意見。申報材料不齊全,申請人需要補正後提交申請。超出受理範圍或不符合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理由的,不予推薦。予以推薦的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材料,由受理單位提交至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局。
責任部門:市智慧財産權局
受理地點: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309室(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接待室)
諮詢電話:82356358轉213
10-6.北京市發明專利獎
申報條件:
依據《北京市發明專利獎勵辦法》,申報北京市發明專利獎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人應是在本市註冊或具有本市戶籍、工作居住證的專利權人,或者對本市公共利益和社會民生有突出貢獻的其他專利權人;
2.發明專利已經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授權;
3.發明專利法律狀態穩定、權屬明確。
下列發明專利不得申報市發明專利獎:
1.已經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中國專利獎或市發明專利獎的;
2.專利權屬存在爭議的;
3.申報往屆市發明專利獎未獲獎且在實施中無新的實質性進展的。
符合申報條件的需要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申報書、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徵求意見表、企業徵求意見表、企業負責人徵求意見表
2.企業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
3.專利證書
4.專利登記簿副本
5.本專利相關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材料
6.獲獎證書
辦理程式:
申請人通過北京市政府服務中心受理大廳(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和網上同時提交申請文件,經過受理、形式審查等程式,符合受理要求的申報項目,進入專家評審環節。擬獲獎項目經市政府批准後,産生最終獲獎名單。
注:提交紙質材料同時提交電子材料;紙質材料需裝訂成冊,並加蓋公章;其中財務數據要蓋財務專用章。
責任部門:市智慧財産權局宣傳教育處
受理地點:北京市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北京市政府服務中心一層大廳
諮詢電話:84080012
11.鼓勵中關村示範區臺資企業以智慧財産權質押方式向銀行貸款,通過評審的項目,按照當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
中關村國家智慧財産權制度示範園區智慧財産權質押貸款貼息專項資金
申報條件:
1.園區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2.企業具有較強研發實力,擁有一定數量的授權發明專利;
3.企業智慧財産權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配有專職智慧財産權工作人員,每年有相應的資金用於智慧財産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
4.企業財務狀況良好。
辦理程式:
網上辦理時間不限;現場辦理辦公時間工作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8:00
1.本年度申報通知發佈後,有意申報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關村智慧財産權促進局網站www.zgcip.org.cn,進入智慧財産權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註冊成功後,進入系統填寫申報書。附件一《企業智慧財産權工作報告》是申報書的附件部分,按照給定的提綱填寫,以“ 公司智慧財産權工作報告.docx”為該文件命名,並在網上申報系統中以word格式文件上傳。
2.申報企業于初審完成後在網上申報系統中查看申報書審核狀況。審核通過的項目,于規定時間內報送書面申報材料一式四份,相關材料原件審核後退回,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中關村智慧財産權促進局組織開展專家評審會,對本年度通過初審的企業和項目進行專家評審,綜合選出10個擬予以貼息資助的智慧財産權質押貸款項目。
4.評審結果經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局辦公會審議和網上公示,如無異議,將與10家企業分別簽訂《中關村國家智慧財産權制度示範園區智慧財産權質押貸款貼息項目協議書》,並完成資金撥付。
責任部門:市智慧財産權局直屬中關村智慧財産權促進局
受理地點: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大廈3層309室
諮詢電話:82356358轉261
12.新一代資訊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産業領域在京註冊的臺資企業,申請中國(北京)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和中國(中關村)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相關服務,享受同本市大陸企業同等待遇。
中國(北京)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服務備案工作
申報條件:
1.註冊或登記地在北京市行政區域,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申請備案的單位應屬於新一代資訊技術産業(行動通訊、網際網路、光通信、雲計算、物聯網、廣播電視網、數字家庭、移動終端、可穿戴技術、衛星行動通訊、導航終端、廣播電視網終端、網路與資訊安全硬體、基礎軟體及工業軟體、整合電路、高端電腦製造、高端電子裝備和儀器製造、基礎電子元器件及器材製造、微電子技術)或高端裝備製造産業(智慧製造裝備、機器人及智慧硬體、航空、航太、先進軌道交通裝備、高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新能源汽車);
3.申請備案的單位具有較好的創新基礎以及良好的智慧財産權工作基礎,有穩定的智慧財産權管理團隊,建立規範的智慧財産權管理制度。
辦理程式:
網上辦理(建設中),每年辦理一次,具體見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局網站(www.bjipo.gov.cn)通知要求。
1.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自願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保護中心對備案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形成擬備案申請主體名錄,並提交國家智慧財産權局;
3.經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復核、確認後,形成備案名單;
4.保護中心將備案名單進行網上公示。
責任部門:中國(北京)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
受理地點:北京市海澱區中國技術交易大廈2層
諮詢電話:84080660
16.鼓勵臺灣各界人士和機構,在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法律、青年、婦女、社區、旅遊、養老等領域參與北京文化周、北京文博會、北京特色周、京臺社區發展論壇、京臺美麗鄉村文化論壇、女性論壇、體育交流會、養老交流會等各類旨在促進京臺兩地融合發展、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交流活動。(市臺辦)
16-1.北京特色周
每年元宵節期間在臺灣高雄等地舉辦,自2011年首次舉辦以來已成功組織八屆,特色周突出民間性、節慶性、文化性,主要展示以京味傳統小吃、手工藝製作、北京歷史文化為代表的中華傳統文化,是北京市對臺交流重要品牌項目。
參加人員為京臺民間交流領域協會、知名餐飲企業、傳統小吃和手工藝者、京臺街道社區幹部、村里長、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臺辦綜合處,55564190,55564193
16-2.京臺社區發展論壇
2014年在北京舉辦首屆論壇,每年一屆,目前已在北京和高雄舉辦了五屆。論壇面向基層和百姓,分享京臺社區發展經驗,深化社區交流合作。
參加人員為京臺社區領域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社區志願服務、民俗旅遊從業者、京臺社區幹部、村里長及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社會工委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處,65396297
市臺辦綜合處,55564190, 55564192
16-3.京臺美麗鄉村文化論壇
自2004年首次開設京臺農業專題論壇以來,圍繞現代都市農業和農民合作組織發展、農産品品質安全、農業科技、鄉村旅遊、鄉村治理等主題,在北京和臺灣已成功舉辦十五屆。
參加人員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觀光休閒農業行業協會、特色産業發展協會等京臺兩地鄉村領域行業協會、專家學者、農業企業家、農業科技人才、鄉鎮幹部、村里長、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64866094,64866082
市臺辦綜合處,55564190,55564193
16-4.京臺女性論壇
自2011年創辦以來,目前已分別在北京和臺灣舉辦了七屆。論壇圍繞性別平等、權益保護、創業就業、創新發展、女性參政議政、家庭親職教育等主題展開研討,旨在進一步加強京臺兩地女性交流合作、互惠互贏。參加人員為京臺兩地優秀女企業家、高知女性、女性社會組織和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婦聯聯絡部,55565896
市臺辦綜合處,55564190,55564193
16-5.京臺養老交流會
2018年以養老人才、養老産業為主題在北京舉辦了首屆交流會,旨在引進臺灣先進經驗和人才,促進京臺健康養老服務産業合作交流,完善我市健康養老服務體系。參加人員為京臺兩地老齡産業協會、養老行業協會、部分養老服務機構、養老企業和産業代表、養老領域高校專家、行業學者、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老齡辦協調督查處:65395481
市臺辦綜合處:55564190,55564191
17.臺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京註冊的獨立法人,可被推薦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亦可參與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在京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同等政策。(市科委)
有意向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臺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京註冊的獨立法人,可隨時關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網站http://www.bjkw.gov.cn,在通知通告欄目中不定期發佈相關資訊,需按照項目的相關領域進行分類申報。
[責任編輯: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