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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寧市公安機關出臺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

2014年05月21日 13:06: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5月21日濟寧消息 為更好服務台胞臺商,提高公安機關服務工作的品質和水準,繼山東省淄博市、濟南市公安局出臺服務台胞臺商的工作措施之後,濟寧市公安局于5月4日制定印發了《濟寧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濟公通〔2014〕106號文件),更好的為臺商臺胞創造創業環境。

  《濟寧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包括縮短臺胞證件審批時限,適當延長檯胞來往簽注、居留簽注有效期,提供臺胞證件辦理到府服務、提醒服務、延時服務,實行臺胞進行臨時住宿登記及簽注預申請網上辦理,優化車駕管業務辦理服務措施,開闢客貨運車輛通行綠色通道,開闢消防服務綠色通道,縮短消防設計項目審核驗收時限,加強臺資企業內部和周邊安全防範,及時妥善處置涉臺商臺胞案(事)件。

  在縮短臺胞證件審批時限這一條措施中,臺胞證件的簽注辦理將實行網上數字化審批,辦理時間由公安部要求的7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並開通臺胞證件辦理“綠色通道”,實行專人受理、跟蹤審批和限時制證等措施。

  對到濟寧市臺胞,根據申請人需要,按照政策規定,可以為其簽發最長2年的來往大陸簽注、5年有效的居留簽注。併為全市涉臺單位安裝“境e通”系統,方便臺胞進行臨時住宿登記及簽注預申請。對符合申領駕駛證條件的臺商臺胞,實行隨到隨考措施,並推行科目一繁體中文考試,考試合格1個工作日內制發證件等措施。加強365消防服務窗口規範化建設,將消防設計項目審核(驗收)許可事項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5個工作日。

  建立公安機關與臺資企業聯繫制度,社區民警定期走訪台資企業、臺商,發佈治安預警,整改各類安全隱患。強化對臺資工程項目、企業及周邊的巡邏防範,整治周邊亂點,提供良好治安環境。並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對涉及臺商臺胞的矛盾糾紛,及時有效的做好化解和穩控工作;對涉臺商臺胞案件,快立快查快破及時挽回損失,維護其合法權益。

  濟寧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的出臺,極大地方便駐濟臺商臺胞的生活和生産經營,也有利於更好地推動兩地人員往來和經貿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得到了廣大臺商臺胞的熱烈歡迎和廣泛讚譽。(台灣網、濟寧市臺辦聯合報道)

  附:濟寧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

  為優化招商引資環境,提高公安機關服務台商、臺胞工作品質和水準,為臺商臺胞投資興業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局出臺十項服務措施:

  一、縮短臺胞證件審批時限。實行網上數字化審批,壓縮臺胞簽注辦理時間,由公安部要求的7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內完成。開通臺胞證件辦理“綠色通道”,優先為臺商辦理簽注,申請人員較多時,安排引導員幫助辦理。對臺胞簽注申請,實行專人受理、跟蹤審批、限時制證等措施。臺胞證丟失補發以及證件到期換發,由3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對急需使用證件的臺胞,實行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確保其在最短時間內拿到證件。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濟寧市臺辦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參加經貿活動的通知等文件,儘快辦理完畢。

  二、適當延長檯胞來往大陸簽注、居留簽注有效期。對我市臺胞,根據申請人需要,按照政策規定,可以為其簽發最長2年的來往大陸簽注、5年有效的居留簽注。對來我市投資數額較大的臺商,在政策規定範圍內適當延長居留簽注時限。

  三、提供臺胞證件辦理到府服務、提醒服務、延時服務。依託“境外人員服務站”為臺商提供到府服務;簽注期滿前,通過電話或短信形式向臺胞提供簽注到期提醒服務;辦證高峰時期,推出延時服務。

  四、實行臺胞進行臨時住宿登記及簽注預申請網上辦理。為全市涉臺單位安裝“境e通”系統,方便臺胞進行臨時住宿登記及簽注預申請,最大限度減少臺胞在大廳前臺的等待時間。

  五、優化車駕管業務辦理服務措施。對符合申領駕駛證條件的臺商臺胞,隨到隨考,推行科目一繁體中文考試,考試合格1個工作日內制發證件。臺商臺胞到車管所辦理車輛掛牌落戶業務時,提供專人引導服務,對有需求的臺資企業,派出流動服務車,到府為企業及員工辦理有關車駕管業務。

  六、開闢客貨運車輛通行綠色通道。對需進入濟寧城區的旅遊、公務、學習的臺商臺胞大型客車開闢綠色通道;對臺資企業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交警窗口在公路部門審批前提下,為其辦理“三超通行證”。

  七、開闢消防服務綠色通道。對重點建設工程和重大活動等特殊事項提前介入,到府服務、跟蹤服務;定期到企業走訪、開辦消防安全講座,幫助企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準,解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難題。

  八、縮短消防設計項目審核驗收時限。加強365消防服務窗口規範化建設,將消防設計項目審核(驗收)許可事項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5個工作日。

  九、加強臺資企業內部和周邊安全防範。建立公安機關與臺資企業聯繫制度,社區民警定期走訪台資企業、臺商,通報治安情況,發佈治安預警,聽取意見建議,幫助臺資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隱患。強化對臺資工程項目、企業及周邊的巡邏防範,整治周邊亂點,提供良好治安環境。

  十、及時妥善處置涉臺商臺胞案(事)件。對涉及臺商臺胞的矛盾糾紛,本著依法、快速、穩妥處置原則,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化解穩控工作。對涉及臺資企業和臺胞、臺商的案件,快立快查快破,及時挽回損失,維護其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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