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9日濟南消息 8月28日晚7點,“濟南市居民赴臺個人遊啟動儀式”在濟南遙墻國際機場舉行。由部分新聞媒體、旅行社和濟南市民代表組成的赴臺個人遊“探路團”啟程赴臺。
經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與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協商並達成共識,8月28日正式啟動實施第二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開放城市——濟南、西安、福州、深圳4個城市。據了解,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已于28日開始正式受理赴臺個人遊業務。與以往團隊遊最大的不同是,市民在辦理赴臺個人遊手續時,不需再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而直接持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辦理即可。
啟動儀式後,嘉華國旅組織的由部分新聞媒體、旅行社和濟南市民代表組成的“探路團”搭乘當晚長榮航班赴臺,為個人遊探路。本次“探路團”不同於常規的團隊旅遊,行程中添加了臺北市的林語堂故居、新北市的平溪放天燈、臺中市的武陵農場等適合個人遊的旅遊項目。旅遊企業將根據團員反饋的資訊,為濟南市民推薦個性化的個人遊方案。
28日上午,濟南市民甄女士來到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大陸居民赴臺自由行手續,她成為濟南市啟動大陸居民赴臺灣自由行以來,首位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個人旅遊簽注的濟南市民。
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長李軍介紹,濟南市民申請赴臺個人旅遊證件所需材料,包括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兩寸證件照,並填寫《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審批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個人旅遊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持證人在臺灣停留時間自入境臺灣次日起不得超過15天,對非法滯留的,公安機關將依照有關法律給予處罰,在6個月到3年之內不允許再次出境。(台灣網、濟南市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