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19日福建消息 近日起,福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為本省居民單獨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今後,福建居民單獨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無需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即可辦理(國家工作人員仍需經人事主管部門同意)。提前單獨辦理這兩證,可在需出行的時候便捷快速地辦理簽注。
此前,福建居民辦理這兩證時須附加簽注。這為短期內沒出行計劃,無法確定行程安排的居民帶來不便。(台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
[責任編輯: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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