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農村重點領域改革
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的輝煌成就,得益於在持續推進農村改革的過程中,始終把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係作為主線
要在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原則下,完善農業農村發展的“硬基礎”與“軟環境”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度、廣度、難度都不亞於脫貧攻堅,必須加強頂層設計,以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來推進。貫徹落實這一要求,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深化農村改革,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激發農村資源要素活力,完善農業支援保護制度,尊重基層和群眾創造,在推動改革不斷取得新突破的同時,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的輝煌成就,得益於在持續推進農村改革的過程中,始終把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係作為主線。“十四五”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面對複雜多變的發展環境,機遇挑戰並存,深化農村改革,依然要堅定不移地抓住這條主線。要做好農村承包地的延包工作,在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基礎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政策,紮實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試點,給承包戶吃下定心丸,為規模經營提供新動能。同時還要做好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盤活用好農村閒置宅基地等工作。
我國大國小農的基本國情有歷史淵源。當前,全國98%以上的農業經營主體是小農戶,他們在數量上佔主導的局面在未來一段時間都不會改變。不讓小農戶掉隊,不僅是我國農業農村發展要堅守的底線,更是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要求。為此,要培育好家庭農場和各類專業合作社,推動這兩類主體高品質發展,進一步增強對小農戶的帶動能力;發揮農業企業的引領作用,不斷完善農業企業與其他經營主體,尤其是和小農戶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增加小農戶在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獲得感;發展壯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構建專業化市場化的服務體系,強化其組織農民、帶動農民、服務農民、富裕農民的功能作用。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我國正逐步構建起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産權制度,夯實了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基礎。未來應面向低收入和欠發達地區,將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相結合,在防止返貧的同時實現更高層次的發展;大力發展富民鄉村産業,喚醒農村“沉睡的資源”,著力培育新産業新業態,拓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新路徑;圍繞鄉村治理有效齊發力,將發展新型集體經濟與完善鄉村治理體系有機結合,妥善處理村委會、集體經濟組織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等主體間的關係,構建起良性互促的運作邏輯。
更大力度推進鄉村振興,離不開完善農業農村支援保護制度。要在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原則下,完善農業農村發展的“硬基礎”與“軟環境”。公共財政向糧食主産區傾斜,無論是糧食主産區,還是糧食主銷區和産銷平衡區,都要扛起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儘快完善糧食主産區的利益補償機制,加大公共財政投入,保障種糧主體的生産積極性;科學推進鄉村建設行動,既要強化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重要位置的認識,也要強化改善農村基礎設施、農業生産條件、農村人居環境、農村公共服務水準的實際行動,將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統籌考慮;用好普惠金融與農業保險,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機制,要兼顧普通農戶和各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擴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險範圍,幫助農民告別“望天收”,挑穩“金扁擔”。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
《 人民日報 》( 2021年01月21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