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實施助力全面依法治國
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實施。這是我們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又一個里程碑事件,是新時代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群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權利保護法,必將更好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增進人民福祉。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實施好民法典,意義重大。
民法典實施前,我們已經有了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等民商事單行法,在過去的經濟社會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時代發展,這種分散式、碎片化的民商事法律格局已經不能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民法典的頒布和實施,更好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與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是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生動實踐,體現了鮮明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
在時間維度上,民法典實施為民事主體全生命週期編織“保護網”。民法典實施後,自然人從出生到死亡,受到民法典全過程全方位的保護。不僅如此,對胎兒權益而言,涉及遺産繼承、接受贈與等情形的,民法典都有特殊保護規則提供前置的保護;在死亡之後,基於社會公共利益的考慮,民法典也會對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提供延後的保護。法人雖然沒有生物學意義上的生命,但它是現代經濟社會中的重要組織體,並且也是由自然人組織設立的。對法人的保護,一方面是在保護社會組織體自身,另一方面也是在保護自然人。民法典實施後,法人從設立到運作,從合併、分立到解散、破産,再到登出,都受到民法典一以貫之的保護。
在空間維度上,民法典實施為民事主體全領域活動穿上“防護服”。在社會生活中,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都離不開財産權利作為保障。民法典實施後,物權編為民事主體的物權提供強力保護,最大限度保護民事主體的相關權利。民事主體參與社會經濟生活,通過買賣滿足所需,通過借貸融通資金,通過運輸轉移物資,通過合夥共同創業,通過投資獲取利潤。上述活動,皆有民法典合同編為其保駕護航。對於自然人而言,民法典實施後,婚姻家庭編將為結婚、離婚、收養等民事活動提供週全的保護。另外,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活動,難免遇到民事權益被侵害的情況。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將進一步明確行為規範和裁判規範,促進公平正義。
隨著民法典的實施,民事主體的權利保護在新的起點上得到強化,進一步提升了人民群眾的權利意識和法治意識,增強了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全民自覺性和主動性。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民法典的實施必將為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 人民日報 》( 2021年01月07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