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推動基層黨組織建設
原標題:用制度推動基層黨組織建設
【光明論壇】
日前,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國共産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産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正不斷引向深入之時,中央審議這兩部中央黨內法規,用制度發聲,用制度立規,既呼應了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形勢要求,又落實了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任務部署,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
這兩部中央黨內法規有一個共同的關鍵詞,即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産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著眼提高黨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品質,用制度建強機關黨的基層組織體系,目的是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作用,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範機關。《中國共産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著眼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提高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品質,用制度增強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目的是把基層黨組織打造成為堅強戰鬥堡壘。
黨的基層組織是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基礎。98年來,我們黨之所以能夠從小到大、由弱到強,在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帶領中國人民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與黨始終高度重視加強自身建設、始終高度重視做好抓基層強基礎的工作是分不開的。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基層黨組織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無論形勢如何變化,依靠基層、建強基層這一條永遠不能丟。”
這兩部中央黨內法規正是對我們黨重視基層黨建優良傳統的再傳承再發揚。從國家治理結構看,黨和國家各級機關地位重要,肩負的責任重大,機關黨的建設具有特殊重要性,對其他領域黨建起著表率和風向標作用;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兩者基層黨組織與幹部群眾聯繫最直接、接觸最緊密、交流最廣泛。用制度強化兩者的基層黨組織建設,明確基本定位、工作原則、組織設置、職責要求、隊伍建設等一系列重要內容,顯得十分必要。
一方面,建強機關黨的基層組織體系,關鍵是要推動機關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入融合、相互促進,增強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嚴格黨員教育管理,引導和激勵機關黨員幹部立足崗位建功立業。要強化機關基層黨組織的日常監督,引導黨員幹部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開展工作。各個黨建主體要緊密配合,全面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形成抓黨建工作的合力,發揮支部管到人頭的特點,嚴格黨員教育管理監督,落實好“三會一課”等制度,把黨員管住管好,讓機關黨支部真正強起來。
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從組織上、制度上、機制上確保國有企業黨組織的領導地位,充分發揮企業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要堅持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改革方向,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確保國有企業黨委(黨組)領導作用發揮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要堅持建強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不放鬆,確保企業發展到哪、黨的建設就跟進到哪、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就體現到哪,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欲築室者,先治其基。”對於一個擁有46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和9000多萬名黨員的政黨而言,強基固本至關重要。我們相信,這兩部中央黨內法規將與之前出臺的《中國共産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産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黨規黨紀共同配合,在黨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和農村等重點領域實現基層黨建工作的有機統一,形成全面規範基層黨組織活動的制度組合,為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準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石偉,係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