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有助於加強國際網路安全治理
作者: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副研究員 魯傳穎
第六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召開前夕,世界網際網路大會組委會發佈發佈了《攜手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概念文件,為網路空間國際治理提出了中國方案和中國路徑,向國際社會貢獻了中國智慧。概念文件的發佈適逢網路空間戰略競爭加劇、國際治理機制對抗性增強的大背景之下,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對於網路安全和國際安全而言具有重要意義。
一、網路空間成為大國博弈的新疆域
大國在網路空間的競爭放大了網路安全困境,破壞了各國之間的互信。隨著全球資訊化和智慧化程度的不斷增加,國家經濟、金融、能源、交通運營所依賴的關鍵基礎設施數量和重要性不斷上升。在這一大趨勢下,網路安全成為事關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等領域新的風險點。面對日益複雜的網路安全環境,國家傾向於提升網路能力來應對新任務、新挑戰,從軍事、情報、執法和行政等領域的網路力量發展成為支撐國家戰略和應對網路危機的重要手段。包括美國、中國、俄羅斯等在內的主要大國紛紛出臺網路空間安全戰略,重組網路安全治理架構,提升網路安全在國家議程中的重要性。伴隨著大國在網路空間中的競爭,目前逐漸形成了兩種不同的國家戰略選擇,一種是以美國及其部分盟友為代表,主張超越“防禦”,積極發展進攻性網路力量,並開展網路威懾戰略的行動,追求網路領域的絕對安全。另一種是以中國和俄羅斯為代表的,以積極防禦來維護網路空間安全的戰略。
二、國際機制構建對抗性突出
網路安全概念的演進和國家戰略博弈的加劇對國際網路安全治理機制構建帶來了新的挑戰。“斯諾登事件”後,國際社會曾短暫地試圖在網路空間國際規則領域達成共識。2014年,巴西召開了多利益攸關方大會,共同商討應對大規模網路監聽、進攻性網路空間行動等國際治理機制。2014-2015年聯合國資訊安全政府專家組就負責任國家行為準則、國際法在網路空間的適用和建立信任措施等網路規範達成共識。2016-2017年,由於各方在國家責任、反措施等方面的分歧最終未能發表共識報告,國際社會在構建網路安全國際治理機制上的努力陷入停滯。
此外,治理機制構建的困境還體現在現有的規範未被有效落實上。例如2015年聯合國資訊安全政府專家組報告中提出,“各國就不攻擊他國的關鍵基礎設施達成共識”。但是類似于烏克蘭電廠遭受攻擊的事件卻一再發生。報告還提到,“國家在使用資訊技術時應遵守國家主權、主權平等,以和平手段解決爭端和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原則”。在實際中,很多國家的網路主權屢屢被破壞,干涉他國內政的情況屢有發生。特別是在處理網路衝突時,經常採取單邊制裁的方式而非通過和平手段。
國家之間的博弈是國際治理機制失靈的主要因素之一。這種博弈體現在不同陣營所支援的治理理念和政策上的分歧。發展中國家強調網路主權,堅持政府在網路空間治理的主要作用,以及聯合國在國際規則制定中的主要地位。發達國家則強調網路自由,主張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質疑聯合國平臺在網路安全治理領域的有效性。隨著網路空間國際規則制定進程不斷深入,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分歧也越來越難以在短期內彌合。這種陣營化的趨勢又反過來加劇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治理機制上的對抗。
治理機制失靈不僅使國際層面的網路危機管控和爭端解決等相關機制處於空白狀態,也讓一些重要的雙邊對話合作受到了很大影響。如美俄網路工作組在“斯諾登事件”後中斷,並且短期內難以恢復。中美網路安全工作組一度因為起訴中國軍人事件而中斷,雖然建立了中美打擊網路犯罪及相關事項高級別聯合對話機制,後升級為中美執法與網路安全對話。但對話機制主要聚焦在打擊網路犯罪領域,不涉及到網路軍事與規則制定等議題。因此,在缺乏危機管控和爭端解決機制情況下,各國在網路領域的衝突易於升級,並且容易鼓勵採取單邊行動來進行反制,從而會進一步加劇網路安全困境。
三、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
“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是中國處理網路空間國際關係時高舉的新旗幟,是以應對網路空間共同挑戰為目的的全球價值觀。承擔“共同責任”是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前提條件,其所揭示的是合作共贏、彼此負責的處事態度,是平等相待、互商互諒的夥伴關係,是管控分歧、相向而行的安全理念,是開放創新、包容互惠的發展前景,是和而不同、兼收並蓄的文明潮流。從國際網路安全的角度來看,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理論,超越國際關係領域三大理論邏輯,更加全面的反映了網路安全技術特點,並在此基礎上改變了原有國際政治邏輯、網路安全邏輯和商業邏輯之間的互動關係。各國在網路空間既有共同關切,也有不同訴求,應當在尊重彼此核心利益的前提下,謀求共同福祉,應對共同挑戰,讓網際網路更好造福世界各國人民,攜手開創人類更加美好的未來!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網路空間大國關係與戰略穩定”(項目編號19BGJ083)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