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 理論新視野】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構成框架與運作要求
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對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作出了戰略部署。日前,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體學習的講話中強調:“現代化經濟體系,是由社會經濟活動各個環節、各個層面、各個領域的相互關係和內在聯繫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這樣,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框架就由以下特徵構成,即:生産、消費、分配三個環節,産業體系、運作機制和監管體制三個層面,金融、區域、環境三個領域。
一、現代化經濟體系的三個環節
生産環節是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基礎。品質第一、效益優先和動力優化是現代化經濟體系對生産環節的核心要求。要建設創新引領、協同發展的産業體系,實現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使科技創新在實體經濟發展中的貢獻份額不斷提高,現代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不斷增強,人力資源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不斷優化。
交易環節是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支撐。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是現代化經濟體系對交易環節關鍵訴求。要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實現市場準入暢通、市場開放有序、市場競爭充分、市場秩序規範,加快形成現代市場體系。
分配環節是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動力。實現收入分配合理、社會公平正義、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現代化經濟體系對分配環節的內在要求。要建設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收入分配體系,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重視效率與公平,加大政府的民生支出,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構建包括財産稅制在內的收入調節制度,逐步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二、現代化經濟體系的三個層面
産業體系的基礎是實體經濟。當前,我國實體經濟正面臨著提高全要素生産率和實現供需動態平衡的雙重壓力。提高全要素生産率的主要路徑是依靠科技進步和制度創新,要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強化戰略科技力量,推動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實現供需動態平衡則需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資源要素向實體經濟集聚、政策措施向實體經濟傾斜、工作力量向實體經濟加強。
運作機制的核心是穩中求進。要堅持“穩”和“進”的辯證統一,並作為一個整體把握好工作節奏和力度。在運作中,要統籌好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結構政策,既提升政策的針對性,又加強政策協同。要堅持積極財政政策的取向,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有序推進稅制改革,切實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要堅持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做好與宏觀審慎政策的協同,既提升監管能力和水準,又增強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要著力發揮結構性政策的作用,進一步深化對實體經濟的全面減稅和對財産溢價的增稅,強化實體經濟吸引力和競爭力。
管理體制的抓手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要全力做好推動開放和服務改革兩件大事。要建設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開放體系,發展更高層次開放型經濟,推動開放朝著優化結構、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轉變,繼續積極推進“一帶一路”框架下的國際交流合作;要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宏觀調控有度,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
三、現代化經濟體系的三個領域
實體經濟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關鍵、基礎和抓手,而作為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現代金融的地位突出。現代金融的內在要求是“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液”,以及“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即要“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在現階段,現代金融要在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即:第一,建立收益率為導向的金融資源配置機制,推進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市場化改革;第二,建立金融與實體經濟、金融與房地産、金融體系內部的良性迴圈,推動實體經濟減債務、房地産行業去杠桿、金融體系內部顯化杠桿和久期;第三,構建現代金融的三大支柱性業務,即主動服務實體經濟的資金融通、專業的金融服務、風險管理與增信業務。
平衡發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發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新發展理念的核心構成。在現階段,平衡發展的核心要求是實現城鄉平衡、區域協調發展,以勞動生産率和區域(城鄉)比較優勢為關鍵指標,優化産業佈局、優化産業鏈條和合理配置生産要素。要建設彰顯優勢、協調聯動的城鄉區域發展體系,全面落實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的要求,實現區域良性互動、城鄉融合發展;要實施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發展,同時協調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要培育和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加強區域優勢互補,塑造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
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理念。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既強調經濟與發展環境相適應,實施綠色生産,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綠色發展體系;又強調經濟發展應增強對環境的修復能力,“只有恢復綠水青山,才能使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同時還提出了要發展環境産業、綠色産業的要求,實現綠色迴圈低碳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作者單位:財政部財科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