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0日電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灣方面第3波陸資開放赴臺投資項目,臺經濟部門已報臺灣行政機構核定,可望3月公告實施。其中製造業包括LED、家電製造業、H型鋼品、食品加工等開放約百項,累計開放比重逾9成。至於公共建設新增開放包括離島地區大型購物中心,大型物流中心、國際展覽中心、新市鎮開發等25項,公建累計開放比重54%。
報道説,服務業優先開放旅行社等無爭議項目約25項,至於第一類電信等具重大爭議或涉及臺灣安全的項目,各部門檢討配套措施,提交下半年第4波檢討開放,屆時服務業開放比重可望過半,對陸資管理改採負面表列。
第3波陸資開放赴臺投資,包括製造業、公共建設及服務業等超過150項檢討開放,經濟部門上周完成匯整,並已呈報行政機構核定,臺行政機構可望由“政務委員”管中閔審查後核定,于3月公告上路。
第3波陸資赴臺以製造業開放幅度最大,比照外資對臺投資“原則許可、例外禁止”模式檢討,“主計總處”修正第八版製造業行職業類別計有210余項,前二波已開放89項,含這波比重可達9成約190項以上。
臺高層官員透露,除煉鋼、傳統中草藥、印刷業,部分食品業,因業者極力反對,系統過大無法控管(如大陸出版業與印刷業綁在一起,開放赴臺難以管理印刷出版品)或民眾健康等考慮,暫不開放外,包括金屬製品例不銹鋼、H型鋼、食品加工、化粧品、家電製造,及LED參股投資(有條件)等,均在這波開放檢討之列。
以促參方式開放陸資投資的公共建設,新增開放25項,其中不限制條件項目包括車站、轉運站、調度站、工業區、國際展覽中心、離島地區大型購物中心及公園綠地等7小項。
限制條件的項目有大型物流中心、新市鎮開發、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橋梁、公路設施(高速公路服務區)、隧道、大眾捷運系統、輕軌系統、殯葬設施、社會福利設施(如老人餐飲、照顧服務)、公立文化機構及其設施、依法指定之古跡、登錄之歷史建物、纜車、海水淡化廠等18項。
服務業約開放25項,其中旅行社採逐步漸進開放,限制經營項目,限制所有權,例如股權不得超過50%,限制一定名額董事等,且要求落實WTO“平等待遇”,開放臺灣業者前往大陸投資。
據悉,外界關切陸資參股面板比例提高至20%則另案檢討,近期將向馬英九辦公室報告後,再專案檢討開放。
看好兩岸陸客赴臺商機,金門縣府擬在水頭碼頭填海造陸60公頃,開發經貿園區,項目涵蓋國際旅館、國際會展中心、大型購物中心、物流中心、醫美健檢國際醫療專區等,部分項目有意向陸資招手投資,就等當局點頭鳴槍起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