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修法勞工可週休2日 學者稱等於調薪5%

時間:2011-12-29 11: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島內勞工休假將比照公務員,也有週休二日。“勞委會”初步規劃,勞工休假與公務員齊一,但同時減少勞工法定假日天數。未來勞工每年休假總數共有116天,僅比公務員多出一天的勞動節,受惠勞工高達247萬人。學者研究,工時減少、薪資不變下,勞工等於平均加薪5%。

  馬英九在“黃金十年”政綱中,開出全面推動週休二日支票,預計2016年正式上路。

  “勞基法”規定,勞工法定工時為雙週84小時,也就是“單周42小時”或“隔週休二日”。“勞委會”統計,目前未週休二日勞工約247萬名,主要集中在傳産、製造及部分服務業;已配合公務員作息實施週休二日的企業勞工約373萬名。兩者因休假模式不一,經常衍生法定假日補假爭議,例如2011年元旦隔週休勞工最多可連休4天,週休二日勞工則無法補休。

  為消除不公,“勞委會”委託臺灣勞動法學院對週休二日議題進行研究,學者指出,目前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的企業約佔45%,一旦全面推動週休二日,45%企業勢必額外聘用人力或給予加班費,預估每年增加233億元(新台幣,下同)成本。勞工方面,假設月薪制勞工平均每週工作42小時,在工時縮短、工資不變的前提下,每名勞工視同加薪5%。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法定工時縮短後,勞工每年的例假日從現行91天增加到104天。為減緩對企業的衝擊,“勞委會”初步規劃將勞工的法定假日從目前19天降到12天。未來一般勞工每年休假116天,比公務員115天多出一天勞動節。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工資工時科科長黃維琛補充,公務員二實施週休二日當年,已將部分法定假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為解決短期間內僱主增聘人力不易,“勞委會”也考慮修法放寬彈性工時規定,讓僱主能有更多空間作人力運用。

  學者認為,週休二日在短期內可能造成人力短缺、排班困難等企業問題,但就長期而言,將使弱勢青年、二度就業婦女有更多機會投入就業市場,有助提升島內勞動參與率。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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