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27日電 (記者 杜燕)從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六項社保待遇將聯動上調。其中,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調整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為11.1%。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長孫彥在今天召開的發佈會上表示,為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經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北京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自201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將惠及北市299.7萬人。
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40元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調整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為11.1%。
同時,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4元提高到每小時15.2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33元提高到每小時36.6元。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上調
北京市擬於2013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待遇標準。具體調整方案待報國家人力社保部、財政部批准後向社會發佈。本次調整將繼續以繳費年限為基礎,適度向退休時間早、退休年齡大、養老保險待遇水準偏低以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群傾斜。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每月增加32.5元
自2010年起,北京市建立了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其他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同步調整。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調整為39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調整為310元,增幅分別為9.1%和11.7%。
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的人員為30.8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人員為55萬人,需增加資金3.35億元。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承擔。
傷殘津貼每人平均月增293元
為保障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北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2013年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標準是: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由目前的月每人平均2799元調整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目前的月每人平均1626元調整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生活護理費目前每人平均每月1674元,按2012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佈後進行調整。
目前全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護理費待遇人員共1.2萬人。三項待遇調整後,社保基金全年預計增加支出2400萬元左右。
失業保險金標準平均每檔上調50元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準,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據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依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關於“失業保險金標準應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考慮到今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實際,2013年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50元,增長5.6%。農民合同制職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由目前的每月678元調整為728元,增加50元,增幅7.4%。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1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4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7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01元。
全市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約2.5萬人,此次調整社保基金將增加支出0.15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