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北京公佈了年度房價控制目標,提出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去年相比穩中有降。上週五,北京公佈通知,放寬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普通住房標準的放寬,是否會影響到房價控制目標的計算和實現?
昨日,北京市房協副秘書長陳志表示,北京房價控制目標監測的新建普通住房,與此次放寬的普通住房標準,是兩個概念。普通住房標準的放寬對房價控制目標沒有影響。
目標係在14847元/平米上穩中有降
今年3月29日,北京市公佈了年度房價控制目標,提出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去年相比穩中有降,即在14847元/平方米的水準上實現穩中有降。
陳志表示,房價控制目標中的新建普通住房,指的是容積率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及經適房、限價商品房、定向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主要是因為這部分的新建住房,是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也是政府調控最關注的那部分。把這一塊住房劃定了範圍,對其價格進行監測,看最終是否可以達到穩中有降的目標。”
控制目標仍按既有方式監測和評估
“而最近調整的普通住房認定的是價格標準。主要是之前的認定標準,在近兩年房價上漲的狀況下,已經不太符合市場的實際。
放寬標準主要是為了惠及民生。讓更多的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購房人能享受到稅收的優惠,這主要是從稅收上體現的。”陳志表示。
此次,北京放寬普通住房的標準,“容積率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下”的標準並沒有變化,變化的只是成交價的標準。
陳志表示,北京今年房價控制目標,仍然還會按照既有的方式來監測和評估,“各自在各自的範圍內執行和認定,橋歸橋,路歸路。”而且統計顯示,今年1月至10月,北京新建普通住房成交均價為每平方米14083元,比去年全年均價下降了764元,穩中有降的房價年度控制目標有望順利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