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9732位中簽者成為73萬餘個申請人中的幸運兒,獲得個人購車指標。同時,關於個人京牌小客車被盜搶搖號申請的程式也正式公佈,車輛被盜搶者購新車須搖號,並簽訂相關承諾書。個人京牌小客車被盜搶狀態變更和搖號申請自11月1日起開始受理。
對於提供虛假資訊、材料或者偽造、塗改公安機關立案證明、被盜搶小客車車輛資訊證明以及被盜搶小客車找回後,不履行承諾的,指標管理機構將取消該申請人的申請資格或收回已取得的指標,3年內不得參加搖號。
新規:新車與被盜車只擇其一
今後,個人京牌小客車被盜搶後不能參加搖號的尷尬將避免。京牌小客車被盜搶的個人可持身份證件、公安機關立案單位出具的立案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市公安交管車輛管理部門提出辦理小客車被盜搶狀態變更申請,經車管部門資訊審核後,將被盜搶小客車資訊狀態更改為被盜搶,併為申請人開具相關證明。
這意味著,在車管部門已變更登記為被盜搶狀態的小客車,在審核時,不計為個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就可以申請參加小客車配置指標搖號。
與無車申請者略有不同,被盜搶車主申請人不能從網上遞交申請材料,而需本人到戶口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縣)對外辦公窗口提交搖號申請,並簽署《被盜搶小客車搖號申請承諾書》。
隨後,各區(縣)對外辦公窗口將按照《<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對申請資訊進行初步審核後,負責將資訊錄入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資訊系統。申請人資訊分別發送到公安、人力社保、地稅及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參加搖號。若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通過的參加下一次搖號。
值得關注的是,如果個人已取得搖號資格或已取得小客車配置指標但尚未買車時,被盜搶小客車被找回,應按照《承諾書》承諾,主動放棄搖號資格或已取得的指標。若個人已使用指標購置了新車,被盜搶小客車被找回,個人名下只准保留一輛小客車。
車主:新舊抉擇細則應明確
“簽承諾書是為了控制北京的小客車增長,為了讓北京的交通更順暢,這一點大家都能理解。但對被盜搶小客車若被找回,個人名下只准保留一輛小客車的新規應當更明確。”私家車主張女士提出,“對於打算放棄的那輛車是由政府部門回收,還是自行處理?辦理過渡期大約有多長?對於放棄車輛是否會有金額補貼?這些問題在規定中都沒有涉及,而這才是保證這項政策能夠落實的根本。”
留新還是要舊?新規除了給被盜搶車主出了道“選擇題”,還給車險公司帶來了擁有“帶牌車”的機會。
一位車輛保險業內人士透露,目前本市大約六成私家車購買了盜搶險。如果這些車輛發生丟失或被盜搶後,保險公司會有專業團隊跟進,與派出所、目擊證人等一系列部門與個人處取證,如果這期間找到被盜搶車輛,則保險部門不予理賠;如未找到,則保險部門按照此前與私家車主簽訂的合同予以理賠,並到公安部門進行備案。之後,如果被盜車輛被找回,按照常理應該屬於保險公司。
“我幹車險已經有五六年了,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情況。但是新規出臺,確實意味著保險公司有可能獲得帶牌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