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房地産市場調控,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等部門23日聯合發佈了《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多管齊下、出重拳確保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實施意見》明確指出,今年將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設力度,調整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結構。2010年新開工建設和收購政策性住房13.4萬套,全部解決2009年底已通過審核正在輪候的住房困難家庭。並結合保障性住房建設,力爭再用2年時間全面完成三區三片棚戶區改造和中心城區危舊房屋保護性修繕任務,解決5萬戶棚戶區居民住房困難。
在土地供應政策上,《實施意見》規定,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面積,嚴格地價款首付比例及支付時限,依法追究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地價款、開工、竣工房地産開發企業的違約責任,並限制其參與土地出讓活動。
同時對已供地未開工、已開工未入市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加強監督管理和跟蹤服務,力促其開工、上市。
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一年以下的境外個人,不得購買商品房。境外個人在本市購買自住商品房的,一人只能購買一套住房。
針對第二套住房貸款《實施意見》重申,二套住房貸款嚴格執行不低於40%的首付比例;個人銷售普通住房營業稅、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免征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未滿5年的普通住房和已滿5年的非普通住房買賣時,營業稅按全額繳納的,方可享受個人所得稅按總額1%繳納的優惠。
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應當三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公開對外銷售。對無證售房、未按規定時限開盤、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佈虛假資訊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將進行嚴厲打擊。
《實施意見》強調,北京將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加大對房地産開發企業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記者 于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