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首次開發的“中國社科智訊·養老金指數(發展指數2011)”揭示了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基本”的總況和各省份之間的差異。
“保基本”
西部好于東中部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首次開發的“中國社科智訊·養老金指數(發展指數2011)”揭示了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基本”的總況和各省份之間的差異。
從綜合指數上看,西部十二省份排名向中間集中,青海、寧夏、甘肅分列第3、5和9名,新疆、四川、西藏位列第11-13名,陜西、重慶、內蒙古分列第15、16和18名,西南的貴州、雲南和廣西位列第21、25和26名;中部六省份位列中間偏後,山西位列第7名,湖北、江西、湖南、河南和安徽分列第17、20、22、23和27名;東部十省份向兩端集中,海南、上海、天津、北京分列第2、4、8和10名,河北和山東分列第19和24名,江蘇、廣東、福建和浙江等4省墊底;東北三省排名靠前,黑龍江位居“保基本”榜首,遼寧和吉林分列第6和14名。
考察“保基本”水平的指標有三個:一是人均養老金佔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率,反映退休者的平均養老金收入與工作者的平均工資差距。因近年來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逐年下降,這里不考慮保障度過高的問題。因此,該項指標為正向指標,比率越大說明“保基本”水平越高;二是人均養老金佔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率,反映養老金滿足日常消費所需的程度,比率越大說明領取養老金能夠更好滿足老年人生活所需;三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佔GDP比率,反映保障水平與當地經濟水平的適當程度。比率越大說明地區支持基本養老保險的力度越大,但過高的比率反映負擔過重或水平過高。不過,考慮到我國基本養老保險GDP佔比遠低于歐美國家,此處不考慮比率過高的問題,該指標被設定為正向指標。
綜合起來,由于在崗職工工資相對較高,參保老年人佔比相對較低以及地區GDP水平相對較高等因素的存在,拉低了東部省份的“保基本”分值,使西部省份和老工業基地的“保基本”指數優于東中部省份。
收入保障水平
東部省份之間差距最大
在上世紀90年代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之初,養老金的預期平均替代率水平被設定為58.5%,即養老金水平相當于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58.5%。2010年我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離退休、退職6305萬人,基金支出10294億元,人均養老金1.63萬元。2009年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27萬元,人均養老金佔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9.8%,比制度預期的替代率低9個百分點。有12個省份這一比率低于全國水平,19個省份高于全國水平。比率最高的山東是70.7%,最低的重慶是44.2%。
東北三省中,吉林低于全國水平,為45.75%,與最高的黑龍江相差5.5個百分點。西部十二省區中,西北強于西南,新疆、青海、甘肅分別為65.22%、64.06%和64.02%,而廣西、四川、重慶則分別為47.7%、47.26%和44.89%,最高的新疆與最低的重慶相差20個百分點。東部十省區中,山東最高,是70.7%,江蘇最低,是45.7%,二者相差25個百分點。中部六省區中山西最高,為63.23%,湖南最低,為48.01%,二者相差15個百分點。
該指標以“離退休參保人數佔退休年齡人口比率”為調整係數,比率越高,說明領取養老金的老年人越多,制度保障面越廣。
地區養老負擔
老工業基地負擔較重
從全國水平來看,2010年養老基金總支出(含其他支出)10555億元,當年全國GDP為401202億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佔GDP的比重是2.63%。其中,有13個省份高于全國水平,最高的上海是4.94%,其次是黑龍江4.82%、遼寧4.09%;18個省份低于全國水平。由于參保老年人口相對少,制度贍養負擔相對輕,加上地區經濟發達、GDP相對較高,山東、福建、廣東、浙江和江蘇等東部省份,該項指標分值較低。
該指標以“60歲及以上人口佔總人口比率”為調整係數,該比率越高,說明供養老年人所需消耗的GDP越多,標準化後分值就越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佔GDP比重最高的十個省市地區是上海、黑龍江、遼寧、海南、四川、重慶、北京、青海、甘肅和天津。經係數調整後,四川和重慶離開前十,人口相對較年輕的寧夏和新疆進入前十,這些省份養老負擔較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佔GDP比重最低的五個省份是江蘇、浙江、西藏、廣東和福建,係數調整後,人口老齡化程度較低的西藏(60歲及以上人口佔總人口比例為7.67%)被老齡化程度較高的山東(該比例為14.75%)替代。(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 張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