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西省交通運輸廳了解到,將於2013年1月1日實施的《山西省公路條例》首次將農村公路養護納入其中,通過立法破解鄉道、村道的“重建輕養”難題。
據悉,截至2011年底,山西省27950個行政村實現了水泥(油)路全覆蓋。但由於現行法律、法規缺少村道養護規定,造成村道責任主體不明、管理和養護手段缺失,部分地區和路段存在失養、失修現象。
為此,《條例》明確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鄉道、村道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各級政府投資為主,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鄉道、村道建設和養護資金籌措機制,保護多年來山西農村公路建設的成果。
《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鄉道、村道建設的資金投入,並對貧困地區、偏遠山區給予傾斜。
《條例》還規定,超限車輛未經許可擅自在公路上行駛的,公路管理機構應當收取公路損害賠償費,公路損害賠償費專項用於受損公路的修復。(記者 梁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