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青海省在三年醫改期間通過完善醫保制度、基本藥物基層全覆蓋、公立醫院改革等措施,使青海城鄉居民個人衛生支出比例由45%下降至30%,基層醫療結構門診、住院次均費用分別下降了24.7%和22.7%。
青海省醫改工作緊緊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以“回歸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持可持續性”為基本方針,以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為根本出發點,綜合施策,使三年醫改取得了實質性成效。
全民醫療保障制度基本建立,醫保覆蓋面不斷擴大。通過取消省內戶籍限制,允許城鎮居民異地參保,不斷健全完善新農闔家庭賬戶制度等措施,青海省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96%,新農合參保率達到98.3%,均高於國家規定水準。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每人平均籌資標準統一提高至400元,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上升至76%,門診費用支付比例平均達到61%;城鄉困難群眾住院醫療救助自付部分一類、二類、三類救助對象,救助比例分別提高到100%、90%和85%,有效減輕了困難家庭的低保對象看病就醫的費用負擔。
全省433個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4243個村衛生室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並實行零差率銷售,全省基本藥物、非基本藥物和一般醫用耗材全部實行以省為單位的統一招標採購,基本藥物中標價格平均降幅達49.45%,三年內累計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達7.3億元。
加強基層醫療衛生能力,是青海實行醫改中的重點工作之一。全省共有1054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了改造建設,1.59萬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參與培訓,目前全省村衛生室標準化率達到100%,村醫收入中政府補助和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年平均達到1.5萬元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為使醫療衛生服務回歸公益性,青海省在西寧、格爾木兩個試點城市對公立醫院開展了“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為內容的改革試點,並設立市級藥事服務監管中心,大力推進醫藥分開,破除以藥養醫的機制。全省14個縣級公立醫院也全面進行人事、完善醫保支付方式、健全經費補償機制等10個方面的綜合性改革,有效提高了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使醫療衛生服務公益於民、讓利於民,真正讓享受到醫改帶來的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