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7日就新疆率先進行資源稅改革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指出,資源稅費改革率先在新疆進行,標誌著我國資源稅改革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同時還公佈了納稅人具體的綜合減徵率和實際徵收率。
上述負責人表示,為了鼓勵一些低品位和難採資源的開採,提高資源回採率,對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氣和三次採油實施減徵資源稅的政策。同時,對開採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氣和三次採油的納稅人暫按綜合減徵率的辦法落實資源稅減稅政策。
納稅人具體的綜合減徵率和實際徵收率暫按以下額度執行,即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綜合減徵率為0.37%,實際徵收率為4.6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綜合減徵率為0.25%,實際徵收率為4.75%;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裏木油田分公司綜合減徵率為0.04%,實際徵收率為4.96%;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綜合減徵率為1.73%,實際徵收率為3.27%。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開發中心綜合減徵率為0,實際徵收率為5%。(記者 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