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承租公租房 七種情形將被取消資格

時間:2011-10-21 15:37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南京10月21日專電 (記者 蔡玉高)記者21日從南京市住建委獲悉,依據即將於今年12月開始實施的《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公租房承租戶如果出現不符合規定的七種情形,都要被取消承租資格。

  據了解,公租房是指政府投資或者提供政策支援,限定戶型面積和租金水準,供給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要被取消承租資格的七種情形分別是:轉借、轉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內居住的;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拖欠租金經催告後仍不繳納的;獲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違反物業管理公約拒不整改的;依照租賃合同應當解除的。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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