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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建立綠色食品標志管理公示制度

  時間:2006-01-17 09:48    來源:     
 
 

  我國綠色食品標志管理公告制度近日開始實行。今後,消費者可以通過大眾媒體,了解到哪些食品最新獲得了綠色食品標志、哪些食品被取消了綠色標志的使用權。

  針對以往只公布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企業名稱的不足,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近日發布的《綠色食品標志管理公告、通報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各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機構今後將通過媒體公布綠色食品工程的重要信息,除了要公布新獲得綠色標志的企業的名稱,還必須公布因質量檢驗不合格或違反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規定,而被取消標志使用權的產品名稱。消費者在了解到這些信息後,就可以更加放心地選購到綠色食品。

  同時,為了維護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者的權益,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將在公告發布前5天通知標志使用者,使用者可以申請復議。

  此外,在綠色食品生產企業方面,我國也將制定企業年度質量抽檢通報制度和限期整改企業的情況通報制度,進一步規范綠色食品標志的使用。 

(來源:央視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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