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2月22日電(記者 張建忠) 福建省外經貿廳22日透露,據商務部按驗資口徑統計,2011年福建省新批臺資項目354項,合同臺資7.56億美元,實際到資2.33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位列大陸第三位。
從統計數字可見,福建去年實際利用臺資在大陸僅次於江蘇、遼寧,而在福建之後,大陸實際利用臺資較好的省份依次為廣東、浙江、上海等。
福建省外經貿廳表示,福建省吸收利用臺資還有相當部分是臺商經維爾京群島等第三地轉投,加上第三地轉投,去年福建實際新批臺資394項,合同臺資13.96億美元,同比增長3.4%;實際到資14.77億美元,同比增長55.6%。
其中,臺商來閩投資的規模擴大,尤為突出。據福建省工商局介紹,去年福建新設立臺資企業286戶,新設立的臺資企業戶均投資509萬美元,是上年的1.8倍。
今年,福建著力為臺商來閩投資營造良好的軟硬環境,引進臺商投資前景可期。新年伊始,福建出臺六方面的三十多項政策措施,支援臺資企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而且,福州臺商投資區擴區、泉州與漳州新設國家級臺商投資區獲批,推動臺商投資平臺區進一步拓展與提升。
此外,福建加快平潭開放開發,廈門推進實施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亦引發臺商關注。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石建平表示,福建把平潭開放開發作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先行先試的重要突破口,舉全省之力,超常規推進,福建將形成南有廈門、北有平潭的福建沿海發展新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