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十八大之後,改革再度升溫,而這一年,雖然中國經濟減速,但圍繞改革的關注和討論從未停止。年終歲末,讓我們一起回顧這一年中經濟改革的進步、探索和爭議,一起展望2013。
中新網12月12日電 (財經頻道 黃楠)2012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與調整經濟結構緊密相關的改革措施。涉及我國最大兩個稅種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下稱營改增)試點不斷擴圍,減稅力度空前;42項“新36條”實施細則涵蓋金融、市政、鐵路、能源、水利、電信等多個領域,大大拓寬了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空間。
營改增試點覆蓋企業近91萬戶
縱觀2012年經濟改革,營改增試點的推進可謂貫穿始終。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被列為改革六大重點任務之首,六大稅制改革被提上政府工作日程,推動營改增試點成為改革的重中之重。
1月1日,我國醞釀多年的營改增在上海部分行業率先試點,隨後9月1日北京市啟動試點。10月1日江蘇省和安徽省作為新梯隊也加入試點陣營,11月1日福建省、廣東省、廈門市和深圳市也如期啟動試點。12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和寧波市也正式啟動試點。
《中國青年報》報道指出,營改增最大的好處就是進一步降低第三産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稅負。通過營改增的提速,可以最大限度地發展服務業等第三産業,促進産業結構進一步合理佈局,推動經濟的轉型調整。 初步測算,營改增試點所覆蓋的企業數量將會接近91萬戶。從減負效果看,上海市1至10月減收225億元,北京市兩個月減收25億元。根據測算,營改增如全國鋪開,年稅收收入預計凈減少1000億元以上。
在減負效果逐漸顯現的同時,也出現了部分企業稅負不減反增的現象。對此,試點省份均出臺相關政策給予試點期間實際稅負增加的企業財政扶持。此外,營改增試點方案調整了相關規定,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按照3%的稅率來繳納增值稅,相對於之前降低了8%的稅負。
有專家表示,營改增加快推向全國是大勢所趨,由於增值稅比重較大,加上與地方分成有直接關係,所以營改增對於推動中國財政體制改革,調整目前中國國稅與地稅的功能和定位,有重要推動作用,但這需要審慎規範的制度配套。
12月4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將“擴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地區和行業範圍”放到了重點領域改革的首要位置,取代了 “深化財稅改革”的籠統説法。可見,營改增也將成為2013年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之一。
“新36條”細則拓寬民間投資空間
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年前11月,全國民間固定資産投資201624億元,同比名義增長25%,民間固定資産投資佔固定資産投資的比重為61.8%。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激活民間資本也成為“調結構”的重要一環。“新36條”實施細則因涉及民間資本最關鍵的“行業準入”問題而備受關注。
截至8月1日,有關部門已經陸續出臺42項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實施細則。涉及金融、市政、鐵路、能源、水利、電信等多個領域。有分析認為,本輪實施細則的最大亮點,是一些此前民間投資的禁區開始“破冰”,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空間大大拓寬。
比如,工業和資訊化部出臺的實施意見就提出,鼓勵民間資本開展行動通訊轉售和接入網業務試點,以及網路託管、增值電信、通信工程設計施工等業務。電監會則明確表示,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並就電網公平調度、可再生能源接入電網、電價改革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提出了煤炭資源勘探、開採、經營、加工轉化以及電網、煉油和新能源等領域鼓勵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此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田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建設以及市政公用事業、科技創新、體育、旅遊、文化等領域的實施細則,也具有很強的系統性和可操作性。
也有分析指出,“新36條”細則很多是立場性表態甚至是“老調重提”,還需要增加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從國家稅務總局公佈的33項涉及民間投資的稅收優惠來看,此次出臺的細則僅是對現行政策規定的彙編。而對比“新36條”,本輪細則部分關鍵內容也缺乏新意。例如“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鐵路幹線、鐵路支線、鐵路輪渡以及站場設施的建設”,“支援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等內容在兩年前的“新36條”中就已被提及。
據中國廣播網報道,中國農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向松祚認為,“新36條”實施細則落實困難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相關的部門不願意放權,儘管國務院一再出臺各種政策,但是政府部門還是希望民營資本進入某個行業需要他們批准,這個批准二字就意味著權力。第二,一些在這個領域裏面佔據壟斷地位的國有大企業,他們自認為是政府部門,又是國有大企業,他們可以設置很多條件不讓民營資本進來,或者説進來要付出很高的代價,所以從未來國務院常務會議反覆強調創造一個公平,可預期的環境。
據《國際商報》報道,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42項民間投資實施細則是對“新36條”所規定政策措施的具體細化,但與社會上迫切要求改善民營企業經營發展環境的熱切期望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要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改革,進一步調整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民營企業也需要積極轉變發展方式,主動積累資本、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切實提高“破門”、“進門”能力。(中新網財經頻道)
資料圖。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與調整經濟結構緊密相關的改革措施。涉及我國最大兩個稅種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下稱營改增)試點不斷擴圍,減稅力度空前;42項“新36條”實施細則涵蓋金融、市政、鐵路、能源、水利、電信等多個領域,大大拓寬了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