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國稅收收入89738.39億元,完成預算的113.2%。其中,個人所得稅3633.07億元,完成預算的116.4%。高於預算主要是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過預計,相應增加了個稅收入。(新京報7月12日)
筆者以為,對於個稅增長,不能簡單地認為是居民收入增長造成。其實,居民收入增幅與個稅增幅相比,個稅增幅遠遠大於居民收入增幅。根據財政部門的數據,2010年全國個稅收入4837.17億元,去年是6054.09億元,同比增長25.2%。但是居民收入增幅呢?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增長14.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4%;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為19118元,增長13.5%。如此看來,去年個稅收入增速相當於居民名義收入增速的1.8倍、實際增速的3倍。
眾所週知,從去年9月起,個人所得稅實施新的稅收規定,起徵點提高到3500元。因此,從邏輯上講,個稅起徵點提高,相應減少稅收,至少個稅增幅應該降低。但是事實上並不是如此。
2011年個稅在減稅主基調下仍然增長,分析其原因,一是個稅改革並未到位,個稅制度仍然存在問題。個稅改革方向是推行以家庭為單位的綜合稅制,應考慮家庭生活成本、老人贍養、住房負擔等。但是,目前這一改革還未破冰。個稅改革還只是聚集在起徵點一類的問題上。顯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也不可能徹底降低居民稅收負擔。個稅起徵點提高到3500元,減稅力度也不大,減稅效果並不明顯。數據統計,2011年9月實施新個稅法以來,個稅收入僅比8月減少22.3億元。將22.3億元與2011年8月份當月財政收入7546.37億元比,僅佔0.3%。
二是這麼點減稅規模,從實施時間上來説,也有點遲,這也是導致2011年個稅增幅較高的一個重要原因。2011年個稅改革從兩會前夕溫家寶總理回答網民提問時開始,兩天后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但是,從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到全國人大6月底通過,經過了將近4個月,改革的時機一次次被延後。
居民收入增長是個稅增長的一個原因,但絕不是主要原因。要想改變個稅增幅過高、真正達到減稅讓利目的,必須從根本制度上著手。從目前透露的資訊來看,各地個人住房資訊正在全國聯網,這些都為推行以家庭為單位的個稅制度改革奠定了技術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