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或年內出爐

時間:2012-06-28 09:11   來源:中國證券報

  可能採取稅收遞延型方案 股市債市迎更多長期資金“活水”

  權威人士27日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多部門正加緊擬定針對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可能採取稅收遞延型方案,爭取在年內出臺。具體試點城市尚在研究中,在上海落地可能性最大。

  業內人士透露,財政部、國稅總局、保監會和人社部都在參與上述政策制定。保監會早已著手制定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標準,國稅總局在加緊制定稅收優惠具體方案。

  業內人士表示,如方案實施,考慮到延續時間較長,那麼投保人可到退休領取養老金時再繳稅。這樣,投保人稅負將顯著減輕,會激勵公眾更多參與企業年金和購買商業養老保險。此舉將極大充實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緩解基本養老保險未來面臨的支付壓力。此外,養老保障體系完善將與資本市場形成良性互動,無論企業年金還是商業養老保險所帶來的資金目前都已在資本市場展開投資運營。做大養老金將帶來更多可投資資金,對股市和債市形成長期利好。

  當前我國養老保障體系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為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支柱是企業及職工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即企業年金。目前已在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投資運營。第三支柱是商業養老保險。目前在保險機構可投資運營資金範疇內。

  在這三大支柱中,第一支柱是強制性的,第二、第三支柱是企業和個人行為。

  前述權威人士介紹,此次擬推出的稅收優惠政策針對的是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和第三支柱,企業和個人自主選擇餘地大。此舉對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完善和擴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目前,我國已建立的企業年金制度參考的是美國的“401k計劃”,即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建立的基金式養老保險制度。但有所不同的是,在美國,企業為個人繳納的養老金作為成本不用納稅,個人繳納養老金部分及其投資收益推遲至領取時才繳稅。(下轉A02版)

  (上接A01版)我國企業年金制度只對企業繳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進行稅前列支,對個人繳費部分不得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因此,我國企業年金髮展緩慢,截至2011年底,參加企業年金企業僅為4.5萬家,參與職工數量為1500萬人,規模為3500億元,參與人數在全部就業人口中佔比不到1%。

  對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早在2009年3月,國務院批復上海建設“兩個中心”的意見中已明確指出,“鼓勵個人購買商業養老險,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會同上海市研究具體方案,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産品試點”。

  除上述方案外,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近期表示,正與有關部門探討養老金等長期資金入市稅收減免等方面措施。財政部副部長李勇日前表示,對我國養老基金髮展要給予適當政策支援。(本報記者 丁冰)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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