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限賣”看上去很美

時間:2012-05-28 09:48   來源:新京報

  保障房供應充分了,房地産市場必然降溫,可是看看現在很多城市的保障房,建好了都沒人要,還不是地方政府對此沒有熱情、在地段以及房屋品質上太過“經濟”嗎?

  國務院參事、經濟學家陳全生近日發出建議:實行“允許買房,限制賣房,獎勵租房,閒置罰款”的政策,各級政府多方式籌集資金,打折購買現有竣工房屋,然後全部租賃出去。(據《昆明日報》)

  為了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臺了很多調控政策,比如大城市的限購政策,還有一些地區徵收物業稅或土地增值稅等,但這些政策總體來説都不是很系統,短板很多。比如限購政策,一味強調的只是遏制需求;而徵收物業稅之類,目前還僅僅是個別地區的試點,對囤房炒賣者的持有成本,並沒有形成實質的威脅。

  概括來説,陳全生的建議,主要是兩個方面:

  一是通過“增值收益稅遞減”,保護自住者的剛需,打擊投機者炒作。舉例來説,買房後一年就賣,國家收繳差價收益的95%;兩年後賣,收繳85%;以此類推,隨時間遞減。這樣來鼓勵房主出租房屋,不僅租金所得稅全免,其他收入的所得稅也相應減少。這樣做的好處,是把以前靠炒賣房産獲利者,用稅收政策引導至出租市場,以盤活存量房産。通過“抑制炒賣”與“引導租房”兩個途徑,擠壓房地産市場的泡沫。

  二是通過“政府打折購買現有竣工房屋”的方式,擴大保障性租賃房的房源,以百姓“有房住”作為硬條件,抑制購房需求,給虛火的房地産市場降溫。一定意義上説,這樣的做法如果真能實現,或許已經回到計劃經濟“全民向房管局租房住”的時代。

  陳全生的建議,對於中央宏觀調控,對於解決普通百姓的住房問題,積極意義是明顯的。可是樓市的問題,遠遠不是道理上説的通,現實中就能走的通。不同利益主體的博弈勝負,往往不是由道理決定的。對炒房客打擊狠了,影響了當地房地産業發展,繼而影響財政收入怎麼辦?誰都知道,保障房供應充分了,房地産市場必然降溫,可是看看現在很多城市的保障房,建好了都沒人住,還不是地方政府對此沒有熱情、在地段以及房屋品質上太過“經濟”嗎?以這樣的態度,能指望他們“購買現有竣工房屋,然後全部租賃出去”嗎?

  此外,“限制賣房,獎勵租房”的建議,很大程度上還要建立在較強在公共服務上。比如,獎勵租房政策出臺,租房成了主要渠道,可是仲介服務如果不能得到相應規範,“兩頭欺騙”的行業潛規則盛行,政策的含金量肯定也要打折扣。因此,陳全生的建議,從本質上理解,還是強調政府“做實功”的責任——直接加大投入,從增加房源到仲介服務,直接把水澆在“供求關係”這一總根子上。如果只從調控技巧的意義上來理解這個建議,顯然遠遠不夠。(馬龍生)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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