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衝賬各種發票成搶手貨 稅務稱以發票衝賬不合規定
年底了,不少單位或個人開始忙著購買各種發票衝賬,餐飲、交通、旅遊等各色發票都成了搶手貨,甚至連油票、電話費收據也不放過,不少人費盡心思到處“搜刮”,求助無門的只得到網上求購。
稅務專家稱,“向他人轉讓、代開發票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市民一定要慎重。”
年底白領找發票換取福利
“誰有多餘的發票,給我啊。”在一家留學機構做出納的趙小姐,這幾天更換了QQ簽名,廣泛徵集發票,“年底快到了,多準備些發票可以用來衝賬。”
許先生是一家外企的銷售經理,公司規定每人每年可報銷3000元培訓費用,可他常年出差根本沒時間充電,眼看到手的福利沒了。前幾天,財務的同事告訴他,拿餐飲、交通、旅遊等發票可衝頂培訓費,許先生不得不四處搜刮發票。像培訓費、旅遊費、通信費……這些花費需要用各種不同的發票來報銷,並計入員工福利待遇中。有些單位給員工定的是“月指標”,有的單位則是年底“算總賬”。
有人需要發票就有人提供所需要的發票,在網路上,不少網友都為了發票“任務”發帖訴苦、求助,也會有不少有經驗的網友出來支招。“有餐飲、辦公用品發票,加油發票少許,移動公交衝值、外地長途客車票、高速公路費發票,其中辦公、禮品、福利等可現開,現低價轉讓。”
買什麼都開“辦公用品”
一些中小型企業年底衝賬(在同一會計年度中,發現處理過的業務中由於某一筆會計分錄處理不恰當,進行更正後再賬務處理)往往需要發票,因此各種代開發票的“生意”又火了起來。
私企老闆王先生告訴記者:“最近一個多月,幾乎每天都能收到代開發票的短信,簡直就是騷擾短信。”不過他也承認,年底公司確實缺些發票,朋友辦加油卡的發票,出去旅遊團費開成了會議費,家裏人買貂皮大衣、液晶電視等都開成辦公用品,自己也一下買了不少電話充值卡,總之能用上方法都用了,最後也總算湊夠了。
“在財務規則裏,公司的收入開為銷項發票,支出開為進項發票,按應納稅收入是收入-支出。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支出能衝賬,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稅負。”
從事財務工作的鄭小姐透露,事實上,目前代開發票在企業中已經是個公開的秘密,大部分公司買發票是用來衝賬,以減少納稅額。
以發票衝賬不合稅務規定
針對這種現象,記者諮詢了稅務專家,得到的答覆是:“向他人轉讓、代開發票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市民一定要慎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發票的開具和報銷都是有專門規定的,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
此外,專家還告訴記者,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其實稅務部門一直都在稽查代開發票這一行為,但不少企業存在僥倖心理,使代開發票市場不斷發展。”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的李利威律師明確表示,國家法律在稅務這方面的管理上是很嚴格的,一經發現,買賣雙方都要接受處罰,情節嚴重的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記者 高薇 通訊員 常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