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為重要的是,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低收入者在收入提高後,廉租房、公租房的退出機制在我國很難落實,目前許多城市已遇到廉租房、公租房的退出難問題,多年來沒有退出1套廉租房、公租房。”賀有利説。
對此,賀有利建議,政府住房保障應以租金補貼為主。租金補貼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向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發放租金補貼,資金數量相對較小,政府財力負擔小,可以對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實現應補盡補。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收入提高後則停止租金補貼,退出機制易於實行。在此情況下,如果政府仍有財力,可進行適當規模的廉租房、公租房現房建設。
一方面,原來用於增加財力的土地現在用於廉租房、公租房建設;另一方面,建設廉租房、公租房又需要大量的資金。因此,地方政府的財力根本無法長期承擔大量的廉租房、公租房建設。
我國目前城鎮化率僅為46.6%,如果城鎮化率達到80%以上,將有6億農民進城居住,政府的住房保障任務非常艱巨。(記者周文馨本報通訊員李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