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和收入分配已是目前中國社會矛盾的集中點,稍有不慎則有可能誘發火山爆發。在這個節骨眼上,央企頻頻競得“地王”,變相抬高房價,引起了全社會指責。對此,國資委立即宣佈78家央企將退出房地産領域,並決定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退出方案。
乍一看,78家央企已佔央企總數的七成以上,更是在參與房地産業的94家央企中佔據八成以上,但這78家央企參與房地産的資産總額僅佔全部央企地産板塊的15%,而剩下的16家才是央企開發房地産市場的“大頭”。即使這78家非地産主業的央企退出房地産領域,對高房價和高地價也沒有任何的抑製作用,無非是國資委借機整合央企主業。以此看來,國資委的“央企退出”無非是掩人耳目而已。
如果這78家央企以重組、轉讓的方式來退出,會不會讓剩下的16家以地産為主業的央企加劇壟斷?很有可能。另外,如果讓這78家央企僅僅出售其囤積的土地,如果遠高於拿地成本出售是不是存在炒地之嫌?該不該收暴利稅?如果低於市場價出售是不是涉嫌國有資産流失?顯然,退出方法要非常講究,但絕對不能稀裏糊塗。
對此,我建議商品房開發領域應該徹底清退所有央企,16家以房地産開發為主業的地産央企可以參與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或限價房建設,以保障這些住房品質。當然保障性住房建設絕對不是搞分蛋糕遊戲,應該進行公開的項目招標,切勿交給一些關聯交易、利欲熏心的開發商進行偷工減料式的開發建設。所以,這16家以地産為主業的央企應該主要以承擔保障性住房為主,否則這些央企存在的戰略意義何在?如果繼續保留他們的壟斷地位,這些央企會拿著全民所有制的資産不計成本地拉抬地價,炒高房價,獲取壟斷利潤,與民爭利、國進民退等都是我們不願看到的。
或許有人説,地價未必會傳導至房價,地王未必會賺錢。實際上,在目前中國這個畸形的房地産市場,高地價一定會傳導至高房價,而且是一種惡性迴圈。比如高價囤地、倒地行為會導致市場供求失衡,於是變相地減少了住房供應量,必然就傳導至房價,房價上升又會反推地價上漲,除非泡沫破裂,否則在土地市場只有一個供應方(政府土地儲備中心)的情況下,土地招拍挂必然是一個扭曲的市場行為。
其次,剩餘的這16家以地産為主業的央企並非純粹的地産公司。我們先來看一下國資委認定的這16家“房地産”央企名單: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讓我們詫異的是,包括中糧集團、中國水利在內的央企主業居然成了房地産,他們為何不務正業?
無非是這些央企已經“深陷”房地産這個暴利行業,利潤的主要構成來自房地産。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些央企“不務正業”、來房地産業賺快錢,説明中國的實體經濟復蘇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美,這些央企是在靠土地的公允價值和房地産來做業績。
第三,央企實際上是這一輪地價和房價上漲的罪魁禍首。仔細回想這一輪房價上漲的契機和誘因,以及上漲的時間點,不難發現央企和地方政府扮演了“操縱者”的角色。金融危機後,中國的房價稍微有所回落,那些長期依靠高價賣地為生的地方政府就著急了,紛紛出來托市,他們托市的辦法是四處遊説“有錢”的央企通過製造“地王”的方式來穩定樓市信心,再加上對當時形勢的誤判,出臺了一些刺激房地産市場的政策,從而釀成了這一輪房價大幅上漲的誘因。
央企擁有巨大的資金優勢,但要想完成國資委佈置的利潤目標,在傳統行業很難找到利潤增長點,於是就紛紛投身房地産,從而導致一些央企的主業轉移。當務之急,應該讓這些“不務正業”的央企儘快退出商品房市場。(蘇培科 作者係中央電視臺證券資訊頻道新聞主編、財經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