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海峽經濟區”建設的戰略重點與制度保障

時間:2009-05-26 14:10   來源:新華網
  隨著兩岸關係發生積極變化,以海峽西岸經濟區和海峽東岸的臺灣為主體構建“海峽經濟區”的時機日趨成熟。在具體戰略構想上,可先行先試建立“廈門-金門”經貿特區,在福建設立人民幣和新台幣雙邊結算機制試點,擴大新台幣業務範圍,打造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推進兩岸産業對接,將海峽經濟區建設為“兩岸共同市場”的試驗區。 

  海峽經濟區發展戰略重點 

  海峽經濟區橫跨臺灣海峽,涵蓋範圍包括福建全省、浙江的溫州、金華、衢州、麗水等4個市、廣東的汕頭、潮州、梅州、揭陽等4個市、江西的贛州、撫州、鷹潭、上饒等4個市以及整個臺灣地區,總面積26萬多平方公里,約佔全國國土面積的2.74%,人口總量9918萬多人,約佔全國的7.41%,2007年經濟總量為46900多億元,約佔中國國內生産總值的17%。構建海峽經濟區將成為繼長三角、珠三角和環渤海經濟區之後的又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並促進祖國的統一大業。 

 

  構建海峽經濟區,可以先行先試,在5個方面作為海峽經濟區的發展戰略重點: 

 

  一、建設緊密型經貿特區。強化福建與金門、馬祖和澎湖的直接往來,使“小三通”成為兩岸人員、貨物往來的重要轉机通道,成為“一國兩制”和兩岸合作的實驗區。推進建設“廈門-金門”經貿特區,把平潭、東山島與金門、馬祖建成自由貿易區,通過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資訊等要素資源的流動自由化,全面發展兩岸經貿關係。 

 

  二、建設直接往來對接區。加強縣市對接、兩岸政黨交流、創新合作機制,使福建成為構建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促進福州、廈門、泉州等城市與臺灣的臺北、臺中、高雄等都市圈對接,為建立閩臺自由貿易區和“兩岸共同市場”服務,重點促進物流、商貿、仲介服務、財會審計等領域合作,進一步提升對接縣市的競爭力;推進廈門與高雄港、福州與基隆港等港口對接,整合海港、空港優勢和其他的經濟資源條件,率先實現閩臺經濟一體化。 

 

  三、建設産業分工合作區。要深化閩臺農業、金融、旅遊、物流合作,使福建成為臺灣産業轉移、合作的集聚區域,推動兩岸産業的全面對接。擴大臺商投資區,福建擁有廈門集美、海滄、杏林和福州馬尾四個國家級臺商投資區,但範圍都比較小,無法滿足投資者的需求,成為制約臺商投資發展的“瓶頸”。要打造現代製造業合作基地,加大服務業引進合作力度,建設現代農業合作示範區。 

 

  四、建設“兩岸共同市場”試驗區。通過簽訂區域經濟合作協議,實現兩岸商品、資金、人員往來優惠和便利性安排;建議中央授權在福建設立人民幣、新台幣雙邊結算機制試點,擴大新台幣收兌業務範圍,在廈門設立兩岸貨幣交易結算試驗區,允許福州、廈門金融機構開辦離岸金融業務,率先在全國實現對台貿易以人民幣核銷;不斷拓展海峽經濟區合作範圍和領域,並向“關稅同盟”過渡,最終形成“兩岸共同市場”。 

 

  五、推進兩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建設。加強閩臺文化交流合作平臺建設,強化閩臺青少年交流,加強職業教育交流合作,引入臺灣優質教育資源,擴大福建高校對臺招生規模,率先做好臺灣大學生畢業後在大陸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編輯:邵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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