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

時間:2009-01-08 14:19   來源:中國網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目錄

前言 5

一、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6

(一)30年改革發展的成就 6

(二)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6

(三)重要意義 8

二、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8

(一)指導思想 8

(二)戰略定位 9

(三)發展目標 10

三、構建現代産業體系 11

(一)優先發展現代服務業 12

(二)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 13

(三)大力發展高技術産業 14

(四)改造提升優勢傳統産業 15

(五)積極發展現代農業 16

(六)提升企業整體競爭力 17

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17

(一)推進核心技術的創新和轉化 17

(二)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 18

(三)構建開放型的區域創新體系 19

(四)深化國家與地方創新聯動機制 19

(五)加強自主創新環境建設 20

五、推進基礎設施現代化 21

(一)建設開放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21

(二)構建清潔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體系 22

(三)建設人水和諧的水利工程體系 23

(四)構建便捷高效的資訊網路體系 24

六、統籌城鄉發展 24

(一)提高城鄉規劃和建設管理水準 25

(二)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25

(三)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26

(四)建立以城帶鄉、以工補農新機制 27

七、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27

(一)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 28

(二)優化珠江口東岸地區功能佈局 28

(三)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區發展水準 29

(四)推進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一體化 30

(五)帶動環珠江三角洲地區加快發展 31

八、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31

(一)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32

(二)大力發展迴圈經濟 32

(三)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33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34

九、加快社會事業發展 35

(一)優先發展教育 35

(二)完善醫療衛生服務 36

(三)健全住房保障體系 37

(四)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 37

(五)建設和諧文化 39

十、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 40

(一)創新行政管理體制 40

(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 43

(三)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 46

(四)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47

(五)充分發揮經濟特區的改革開放先行作用 48

十一、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 49

(一)提升開放型經濟水準 49

(二)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 51

(三)提升對臺經貿合作水準 53

(四)深化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合作 54

(五)加強與東盟等國際經濟區域的合作 55

十二、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 55

(一)加強組織領導 56

(二)加強統籌協調 56

(三)加強監督檢查 56

前言

珠江三角洲地區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先行地區,是我國重要的經濟中心區域,在全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大局中具有突出的帶動作用和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改革開放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珠江三角洲地區銳意改革,率先開放,開拓進取,實現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性跨越,為全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珠江三角洲地區正處在經濟結構轉型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進一步的發展既面臨嚴峻挑戰,也孕育著重大機遇。在改革開放30週年之際,從國家戰略全局和長遠發展出發,為促進珠江三角洲地區增創新優勢,更上一層樓,進一步發揮對全國的輻射帶動作用和先行示範作用,特製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本規劃綱要的規劃範圍是,以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和肇慶市為主體,輻射泛珠江三角洲區域,並將與港澳緊密合作的相關內容納入規劃。規劃期至2020年。

本規劃綱要是指導珠江三角洲地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革發展的行動綱領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依據。

編輯:邵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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