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小企業基金或年內推出 中央預算150億

時間:2012-08-09 09:09   來源:經濟參考報

  中央財政預算將安排150億元,分五年到位;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創投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援處於初創期的小微企業

  日前,記者從財政部有關方面了解到,備受關注的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整體框架已經設計完成,相關部門正在制訂實施辦法,預計年底前將推出。

  “國家中小基金的政策導向主要是面向新興産業、民族特色産業(民族特色手工業、珠寶玉石、中醫藥、特色文化)。”財政部企業司有關負責人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基金的運作方式主要採取“母基金”方式運作,與國內優秀創投管理機構形成戰略合作,進行市場化投資。同時,國家中小基金兼具融資擔保功能。

  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前期的研究報告稱,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業在其各自的經濟領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中小企業所創造的産值、增加值、利潤、稅收又佔有絕對比重,尤其在安置城鄉就業人員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主導作用。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完善,在受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世界經濟發展格局面臨重大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面臨著許多新的機遇和挑戰。

  “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資訊、技術、人才、融資等方面還處於劣勢。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規模較小、佈局分散、原始資本不足的問題,企業自有資金不足,社會融資困難。”財政部企業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據調查,今年以來,我國65%左右的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主要來源於自有資金,25%左右的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來源於銀行貸款,10%的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來源於民間集資方式,有三分之二的中小企業普遍感到發展資金不足。同時,我國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尚不健全,面向中小企業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滯後。   

  據透露,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基金收益、捐贈等。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50億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億元。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援處於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等。國家鼓勵社會向基金捐贈資金,對向基金捐贈資金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企業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個人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繳納所得稅稅前扣除。

  “除設立國家中小基金外,國家有關部門還將在完善財稅政策、優化服務環境等多方面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國家發改委有關人士告訴記者。

  據介紹,政府採購將加大力度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從今年開始,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將安排不低於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採購。在政府採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産品可視不同行業情況給予6%到10%的價格扣除。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採購,小型微型企業佔聯合體份額達到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到3%的價格扣除。推進政府採購信用擔保試點,鼓勵為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提供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和融資擔保等服務。

  財政部有關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國家將繼續執行對符合條件的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政策,加大中央財政資金的引導支援力度,鼓勵擔保機構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擔保收費。引導外資設立面向小型微型企業的擔保機構,加快推進利用外資設立擔保公司試點工作。

  據了解,國家將進一步推出相關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結構調整和優化。重點支援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創建和保護自主智慧財産權及加強品牌建設,提升“專精特新”發展能力,加強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穩定和擴大就業,開展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産,挖掘和保護特色傳統工藝和産品,發展國家重點培育的産業,提升經營管理水準等。

  同時,年內國家有關部門將推出政策改善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環境。重點支援高技術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等生産性服務業企業,以及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等提升服務能力和服務品質,加強和改善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品質、管理諮詢、資訊服務、人才培養、市場開拓等服務。(記者 方家喜)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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