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0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近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國家公共基本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規劃明確,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規範勞務派遣用工和企業裁員行為。同時,完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規劃明確,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著力提高小企業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擴大集體合同覆蓋面。規範勞務派遣用工和企業裁員行為。全面推進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加強對勞動用工的動態監管。健全企業薪酬調查和資訊發佈制度。完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和工資指導線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作用。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全面推進網格化、網路化管理,完善勞動案件辦理協查制度。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服務體系建設,規範辦案程式。建立健全重大集體勞動爭議應急調處機制。(中新網財經頻道)
“十二五”時期勞動就業公共服務國家基本標準
服務項目 |
服務對象 |
保障標準 |
支出責任 |
覆蓋水準 |
就業服務和管理 |
有就業需求的勞動年齡人口 |
免費享有就業政策法規諮詢、職業供求資訊、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資訊和職業培訓資訊、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就業和失業登記等服務 |
地方政府負責,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
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100% |
創業服務 |
有創業需求的勞動年齡人口 |
免費享有創業諮詢指導、創業培訓、創業項目推介,獲得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 |
地方政府負責,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
為500萬人次提供創業培訓 |
就業援助 |
零就業家庭和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 |
免費享有公益性崗位配置和政策指導、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認定、就業崗位即時服務、就業培訓等,城鎮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
地方政府負責,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
幫助500萬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和再就業,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 |
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 |
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殘疾人、新成長勞動力 |
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殘疾人等享有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新成長勞動力享有6—12個月的補貼性勞動預備制培訓;符合條件的人員享有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
地方政府負責,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
為1億人次提供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後就業率不低於60%;為7500萬人次提供技能鑒定 |
勞動關係協調 |
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就業人員 |
免費享有勞動用工備案資訊查詢、勞動關係政策諮詢、集體協商促進等服務 |
地方政府負責 |
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0% |
勞動保障監察 |
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就業人員 |
免費享有法律諮詢和執法維權服務 |
地方政府負責 |
監察案件結案率達到95%以上 |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 |
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就業人員 |
免費享有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服務 |
地方政府負責 |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0%;50%以上案件在基層調解組織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