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4月13日發佈《關於編報2012年應急度汛項目的通知》,佈置今年應急度汛項目資金安排工作,今年將重點安排江河堤壩、涵閘、泵站、險工險段、蓄滯洪區等防洪工程設施水毀應急修復項目,優先安排跨省界的或涉及上下游左右岸防洪工程設施水毀修復。且根據度汛安全需要,還將適當安排水文設施、防汛通信設施水毀修復、防汛指揮系統應急修復等非工程措施項目。
《通知》表示單個項目申請資金規模不超過150萬元,但工礦、鐵路、公路、郵電等部門和企業應急度汛項目、縣城(含)以上城市新建防洪工程項目和灌溉渠道、渡槽等農田水利設施的水毀修復等7類項目不予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