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2月28日訊(記者 潘園園) 記者27日從省民政廳獲悉,省財政廳、省民政廳日前聯合下達2012年社區居委會運轉補助經費1869萬元,要求各地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為了進一步改善社區工作保障條件,從2011年起,我省在每個社區每年補助8000-10000元運轉經費的基礎上,增加補助經費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