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萬人是個誤解 繳納個稅的不只2400萬人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劉佐表示,個稅包括11種情況,本次調整的是工薪收入等兩項。其實,高收入者和富人,領不領工資都要繳個稅。
劉佐介紹到,這次個稅法修改,主要調整的是工薪收入和個體戶生産經營所得這兩部分。對於高收入者和富人,是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劉佐表示,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範圍相當寬,除了上述兩項外,還包括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轉讓所得等9大項。無論是律師代人辦案,歌星演員演出,還是轉讓個人財産,或者買彩票中了大獎,都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説,個人所得稅的徵管範圍,幾乎覆蓋了個人合法獲取收入的各個領域。年薪百萬元甚至千萬元的公司高管,必須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有的演藝明星既在單位領工資,又有個人演出收入,那麼這兩項如果達到納稅標準,都要分別按規定繳納個稅。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段炳德也表示,其實要繳納個稅的確實不只區區2400萬人。個稅收入包括工薪所得、經營所得、勞務報酬等三大類,分別適用不同稅率。2400萬是指工薪收入納稅人數,其他兩大類9項收入的納稅人群,總人數肯定大大超過2400萬人。比如説,廣大個體工商業者以經營所得繳納個稅,所以他們並不在此人數統計之內。撰稿人、演藝明星等自由職業人可能沒有固定工薪收入,就無須繳納工薪所得,也不計算在2400萬人內。此外,農村仍以家庭為經營單位,所以很多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農民也沒被納入繳稅體系。
如何防止富人逃稅?
在我國,高收入人群很容易通過各種手段避稅。比如説,我國對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人群實行申報制,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自行申報的納稅人比例極低。另外,在農村,不少從事農業養殖經營的大戶不僅無須繳稅,還享受著國家的農牧業補貼。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段炳德表示,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是我國稅改方向。眾所週知,個人所得稅制大概分為綜合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和分類所得稅制。我國現行的分類所得稅制是一種“懶漢”稅制,徵管人員和交稅人員無須見面,實行支付人代扣代繳的方式。而對高收入人群收入來源多元、形式多樣化的今天來説,高收入稅源監控成為一個高難度的工作。申報綜合納稅,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徵稅成本的攀升和徵稅機制的不適應,效果自然也大打折扣。
“應該讓更多的人享受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因此大多數人支援高收入者繳納更多的稅收,政府實行救濟原則對低收入人群提供補貼。公平訴求無可爭議,做大蛋糕依然是希望所在。”段炳德表示。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劉佐表示,對高收入者個稅徵管,主要是四大重點:加強財産轉讓等非勞動所得的徵管;加強高收入行業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獎金、補貼和股權激勵所得徵管;加強對個人從事影視表演、廣告拍攝及形象代言等獲取所得的源泉控管;加強高收入外籍個人所得徵管。
“在加強高收入者日常稅源監控方面,稅務部門通過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管理資訊系統,方便扣繳義務人履行全員全額明細扣繳申報義務,稅務機關掌握的高收入者逐步增加,日常稅源管理得到加強。”劉佐表示,同時,積極推進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高收入者自行納稅申報人數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