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計報告首次披露近2.8萬億元地方債務

時間:2010-06-24 10:20   來源:新華網

  中國審計報告首次披露地方債務問題

  已發現地方債務高達近2.8萬億元

  新華網北京6月23日電 (記者 周婷玉 鄒聲文 周英峰) 中國審計部門23日首次披露了備受社會關注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通過審計調查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截至2009年底這些地方的政府性債務餘額竟然高達2.79萬億元。

  根據法律規定,中國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3日向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報告了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引人關注的是,他在報告中詳細披露了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審計情況。

  根據中國預演算法的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但實際上地方政府性債務卻十分常見。近年來,隨著中國財政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逐步完善地方財政管理以及舉債、用債和償債等方面的制度,並積極採取措施化解普及9年制義務教育負債等歷史債務。

  但由於地方財政和政府性債務管理還不夠嚴格和規範,尤其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時間長,總體規模大,歷史遺留債務負擔仍比較重。近年來,一些人士已對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表示擔憂。審計報告中披露的情況進一步表明,這種擔憂絕非多餘。

  審計部門發現,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體規模較大,特別是2009年的地方債務增長迅速。在審計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的2.79萬億元政府性債務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債務餘額為1.75萬億元,當年新增1.04萬億元。在這些新增債務中,僅有8.92%用於中央擴大內需新增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還有相當部分用於建設2008年前已開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礎設施。

  審計還發現各地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性債務平均佔本級債務餘額的一半以上。所審計的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共有各級融資平臺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債務餘額共計1.45萬億元,分別佔省、市、縣本級政府性債務總額的44.07%、71.36%和78.05%。

  劉家義向出席會議的170多名常委會組成人員坦承:“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較大,存在一定的債務風險。”

  根據今年的審計報告,所審計的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地方政府性債務中,政府負有直接償債責任、擔保責任及兜底責任的債務分別為1.8萬億元、0.33萬億元和0.66萬億元,分別佔債務總額的64.52%、11.83%和23.65%。

  劉家義就此分析説:“從債務餘額與當年可用財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級和西部地區債務風險較為集中,有7個省、10個市和14個縣本級超過100%,最高的達364.77%。從償債資金來源看,2009年這些地區通過舉借新債償還債務本息2745.46億元,佔其全部還本付息額的47.97%,財政資金償債能力不足。”

  讓人欣慰的是,審計調查地區的政府性債務有96%用於交通運輸、市政建設等公益性項目。劉家義説,這“促進了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作為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已對各地政府性債務問題表達了高度關注。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高強23日代表財經經濟委員會向常委會會議報告2009年中央決算審查結果時明確提出:要嚴格政府債務管理,科學界定政府債務口徑,核實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政府債務情況;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按照法律規定執行,並報同級人大審批;規範政府投融資行為,清理整合融資平臺公司,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體制,建立政府債務資訊披露制度;完善政府債務償還機制,落實償債責任,逐步清理化解存量債務,嚴格控制債務規模,防範財政風險。

  “要切實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重點清理規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和擔保承諾行為,堅決制止以財政性收入等違規擔保承諾,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促進財政經濟可持續發展。”財政部部長謝旭人當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2009年中央決算報告對地方債務問題也提出了明確要求。

  劉家義表示,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地方制定了整改措施,正在研究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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