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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股市自上世紀70年代形成之後,韓國政府不斷調整對股市的管理方式,尤其是行政干預手段為保證股市順利發展起到很大作用。
韓國證券交易所是其國內唯一的股票集中交易場所,雖然它是獨立法人,但其制定的公司上市規則、信託合同規則和內幕交易規則都需經過韓國企劃財政部的審查批准。若企劃財政部判定某項規則或某種證券有悖于維護公平交易和保護投資者權利,企劃財政部會令其修改規則,或者禁止某種證券上市。
韓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和韓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是政府設立的兩個管理股市的機構。證券監督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機構,企劃財政部對其預算、財務經費等所有運作情況擁有直接的監督權和檢查權,證券監督委員會制定的法規需得到韓國企劃財政部的批准。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是證券監督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在股票管理、發行和交易方面有決定權。
一方面,韓國政府通過調控股票供需達到干預股市的目的。為增加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數量,韓國政府在1987年頒布法律,授權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查明應上市而未上市的公司,必要時給予處罰;另外,還通過限制貸款,間接促進了股票的發行和上市。
為增加股民,韓國政府鼓勵個人和機構投資者投資股市。尤其是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韓國政府允許養老基金作為指定機構投資者向股市投入部分資金,從而增加了機構投資的數量。
但一些韓國專家認為,政府的干預措施增加了股市的投機性。韓國政府鼓勵個人投資者炒股,但由於在韓國股息分紅的納稅率比銀行存款利息稅率高,短期投資所得則不用納稅,這種體制使投資者更注重短期利益而不是長期投資。尤其是個人投資者一般都是短期投機者,他們按價格走勢買賣股票,基本不會受到政府干預的調控,因此政府干預對個人投資者來説影響不大。
另一方面。韓國政府直接參與證券交易所的活動,對股市進行干預和管理以糾正股票價格,保證股價穩走並準確反映經濟情況。
為了穩定股價,韓國證券交易所在股價大幅波動時,可以採取臨時停止交易等措施。通常情況下,如果K O SO I指數(韓國綜合股價指數)在單個交易目的短時間內迅速上漲或下跌超過5%,韓國證券交易所就會採取臨時停止交易等措施,以防止股價巨幅波動。
韓國政府主要就資訊公開不足、操縱市場或者內幕交易等影響股價的因素對股市進行管理。韓國法律規定,上市公司需要公開年度報告、中期報告等資訊,並按要求公佈部分其他必要資訊。若上市公司發佈虛假資訊,證券交易所將對其進行調查,並向公眾公佈調查結果。若上市公司違規,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有權禁止該上市公司在一定期間內發行股票或者募集資金。
針對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韓國在1991年修訂的《證券交易法》中作出規定,並在2009年進一步完善了相關規定。
韓國相關法律規定,在資本市場進行內幕交易需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就有價證券買賣或期貨交易而産生的經濟損失,原告可以要求全部賠償。韓國法律還規定,可以就內幕交易提起集體訴訟。同時,韓國相關部門可以對從事內幕交易的金融投資企業處以6個月以內的勒令停業處罰等。如果金融投資企業的高管或職員涉及內幕交易,韓國金融委員會可以要求該金融投資企業對其高管及有關職員採取免職等措施。另外,韓國法律規定,對於從事內幕交易的人員可以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億韓元以下罰金。
但韓國相關業界人士認為,實際上,政府對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的管控存在障礙。由於相關訴訟需要大量證據,大多數情況下,投資者的損失可能小于訴訟費用,因此許多投資者認為韓國禁止不公平交易的措施不力。
最近,受歐洲債務危機長期化等因素影響,韓國K O SPI指數5月份一個月就下跌了7%。韓國政府發出了救市資訊。近日,韓國保健福祉部表示,計劃明年將韓國最大機構投資者國民年金公團持有的韓國股票佔其總資産的比重提升至20%。有分析認為,國民年金公團提高股權配置比例對於韓國股市是一大利好消息,有助於提振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