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5月30日電(記者 崇大海)歐盟委員會30日發佈針對歐盟各成員國及歐元區整體的預算措施、經濟改革與穩定財政等問題的所有建議,以指導成員國解決赤字過高和宏觀經濟失衡等問題。
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當天在發佈會上表示:“所有建議表明歐盟委員會仍然是歐盟經濟監管的核心,我們的建議是為各成員國量身訂制的,但同時也相互關聯並指明瞭歐洲經濟平衡的路徑。”
所有建議由三個部分組成:一是28份工作報告,涵蓋27個成員國與歐元區;二是對12個具有經濟失衡風險成員國的深入調查;三是向歐洲理事會報告關於保加利亞與德國能夠有效控制赤字的情況,以及取消對匈牙利相關懲罰的建議。
巴羅佐同時表示:“我們已經取得相當大的成績,成員國的公共財政狀況正在改善,經濟的不平衡也在得到糾正。現在應該加倍努力,在歐盟與成員國兩個層面上促進經濟增長。”
根據歐盟委員會透露的資訊,在有關歐元區的工作報告中,歐盟委員會認為過去一年是歐債危機的高峰期,主要體現在主權債務、銀行體系與經濟前景的惡性迴圈。但經過歐盟與成員國的不懈努力,這個階段已經過去。報告列舉了歐盟通過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如2011年10月通過的穩定與增長路線圖、對重債國的救助措施以及成員國的緊縮措施與經濟改革等。
報告同時警告,由於近期經濟低迷以及公眾對銀行業的擔憂,導致金融市場動蕩加劇。報告呼籲歐元區繼續實行改革措施以在短期內實現經濟增長,並在長期內增加增長潛力。
歐盟委員會同時對比利時、保加利亞、丹麥、西班牙等12個國家發出了存在經濟失衡風險的警告。這些國家的風險包括對外負債水準過高、競爭力下降、企業去杠桿化與家庭負債、公共與私人債務問題等。歐盟委員會表示上述國家的不平衡問題雖然不至於引發危機,但其發展趨勢仍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