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外高喊“雙反” 對內卻違規補貼能源産業

時間:2012-05-25 09:09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5月24日,中國商務部公佈對美國可再生能源産業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補貼措施貿易壁壘調查的初步結論,認定美國6項被調查措施違反世貿組織有關規定。有分析指出,美在貿易爭端調查過程中對自己和對別國採用“雙重標準”,無視自己以貿易救濟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反而對貿易對象國橫挑鼻子豎挑眼,吹毛求疵,誇大事實,動輒以制裁相威脅。

  高喊“雙反”自己卻在扶持補貼

  根據商務部的初步調查認定,美國6項被調查措施構成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3條的禁止性補貼,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3條和《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3條的有關規定,對正常貿易造成扭曲。

  據悉,此項調查始於2011年11月25日,應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和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新能源商會的申請,商務部對美國“華盛頓州可再生能源生産鼓勵項目”等6個項目發起貿易壁壘調查,涉及的産品主要包括與風能、太陽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相關的産品、設備及其零部件。

  初步調查結果公佈後,中方將會如何採取進一步措施?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貿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對本報記者説,商務部可能根據調查結果,向世貿組織上訴,要求美國停止相關補貼。如美國拒不糾正,中國將在該領域或其他貿易領域採取一定的反制措施。

  光要求別人自己卻做不到

  從年初至今,美國頻頻揮起貿易大棒,對中國輸美産品發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和“337調查”20多起,並且在調查過程中,濫用規則,誇大傾銷幅度。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副局長余本林表示,新能源産品開始成為美國貿易調查和中美貿易摩擦的重點。美國重振製造業的計劃與我國發展高端製造的規劃相互重疊,致使雙方競爭加劇,貿易摩擦也隨之增多。中國新能源産品在美國市場佔領了較大的份額,這使美國有關方面感到壓力。宋泓説,“受一些利益集團的院外活動影響,美國開始對中國新能源企業採取措施,如進行‘雙反’調查等。”宋泓表示,可再生能源産業作為一種新興的戰略性産業,多國政府都對其採取了一定的扶持,但這種扶持不應違反世貿組織的規定,扭曲國際貿易。美國此前高調發起對中國太陽能産品的“雙反”調查,實際上,它自己對本國的太陽能産業恰恰存在補貼。

  “在國際經濟領域,美國通常根據自身利益制定和改變規則。它無力採取對自己有利的措施時就抱怨你,它自己能做時卻從來不説,睜一眼閉一眼。”宋泓舉例説,在電腦産業起步時期,美國對其有很多的政府補貼,如採用軍方訂購的方式促進其發展。但當中國想扶持自己的高新技術産業時,美國卻多加指責。

  “美國對別人的要求與自身的行為常常充滿矛盾。”宋泓説,“它一方面要求我國保護其智慧財産權,一方面又對我國引進其高新技術設置了諸多限制。再比如,中國企業赴美投資會遇到種種限制,而美國對華投資卻要求享受優越待遇。”

  大棒舞多了也會傷著自己

  在分析可再生能源産品的中美貿易爭端時,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白明指出,美國的産品在價格上競爭不過中國,就認為是中國政府補貼的結果。他們一方面採用不合理的“替代國”價格進行不公平的比較,人為抬高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意欲對中國産品徵收重稅,另一方面又對本國企業採取違規補貼。只準自己放火,不許他人點燈。要知道,揮舞大棒雖然很嚇人,但舞多了也會傷著自己。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美國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産品徵收反傾銷稅,不但損害中國企業利益,也會對美下游用戶利益造成影響,不利於美國可再生能源産業的發展和中美在該領域的合作。

  事實上,中國企業在向美出口太陽能電池産品的同時,也自美進口大量生産該産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設備。據中國機電商會副會長石永紅稱,僅2010年,中國生産企業從美國進口的設備及支付的技術轉讓費就不少於30億美元。因此,美國對中國産品徵“雙反”稅勢必損害中美雙方的利益。

  專家強調,貿易保護主義不僅對他國不公,對本國企業也沒有好處。經貿關係是整個中美關係的“壓艙石”,非要一味去挑戰它,絆腳是早晚的事,跌跤也是必然的。 (記者 鄒雅婷)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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