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部門連破十宗逃稅大案 追逃稅款60億

時間:2012-05-03 11:03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5月3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去年稅收金額再創歷來新高。香港特區政府稅務局2日公佈,上個財政年度整體稅收達2383億元(港幣,下同),較對上一年度升一成四,稅務局局長朱鑫源表示,除了因為利得稅與薪俸稅稅收增加外,稅務局花十年時間調查的逃稅個案,終於去年成功追回逃稅款項連罰款額達60億元,較往年多1至2倍。

  近五年,稅務局每年抽查約1800多宗個案,上年度追回的逃稅金額高達60億元,較之前一年的38億元,多近五成八。

  逃稅的納稅人,稅率多介乎15%至16.5%,意即收入少報1元,便可慳回一成多的稅項支出。上年度“報細數”的個人入息和公司利潤,高達340億元,平均每宗報少1900萬元,較之前4年平均少報百多億元入息利潤,升幅達四成三至2.7倍。

  朱鑫源解釋,稅局“收數”金額上升,主要由於稅局完成十宗逃稅金額逾1億元的大案。他透露,稅局為每宗個案花5至10年調查。

  2008至2010年間,香港平均有三宗逃稅檢控個案,去年卻是零檢控。朱鑫源説,稅局去年向律政司提交六宗懷疑逃稅個案,但因證據不足,有關公司沒被檢控。他透露,稅局正處理九宗懷疑逃稅個案,完成調查後將交給律政司決定是否起訴。他強調,蓄意逃稅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將被罰款5萬元,加繳三倍逃稅金額,監禁三年。

  稅局2日起發出約216萬份2011年度報稅表,其中21萬份是電子通知書。稅局提醒受薪納稅人和經營獨資業務人士,分別要在6月2日和8月2日或以前交表,電子報稅人士可延遲一個月報稅。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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