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問題日益受關注的今天,食品安全責任險理應被相關企業關注,但是記者了解到,該責任險實施幾年以來,主動願意投保的企業少之又少,甚至不超過一成。據介紹,對於已經投保的企業,食品安全責任險可以保障食品企業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等人身損害或財産損失。
但是如果是由於生産企業自身原因造成的産品缺陷,例如使用非食用性原料、食品添加劑等原因,保險公司是免賠的。為此,專家呼籲,需要設立專門的保障食品安全機制,制定相關法規制度和對違規企業的嚴懲制度。
現狀:投保集中在進出口産品領域
食品安全責任險因食品安全法而出臺,屬於比較新的保險品種,據介紹,目前食品安全責任險在廣東還未有大規模的發展,業內人士坦言,“只有極少數企業會主動選擇投保,尤其是國內中小食品企業投保率尚不足一成,目前更多是餐飲類企業、學校或者單位食堂進行購買。一些大型集團化的食品生産企業會購買産品責任險,例如生産飲料、麵粉類的生産廠家等。”
有關保險人士介紹,“目前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投保率過低,而且主要集中在進出口産品生産商,一方面也因為歐美國家對食品進口有相關的準入許可證,這就意味著生産商必須投保相關責任險。”
據介紹,保費高低與投保企業銷售量成正比以及保障額度相關,一般而言,國內企業的投保費率為0.2%-0.5%;進出口企業投保費率為1%-2%,即保100萬元的貨品,保費為1萬元-2萬元。
食品安全責任險為啥在國內食品生産企業中不受歡迎?
業內人士分析,主要因為目前的食品安全責任險是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購買,並不屬於強制行為,在生産成本逐漸提高的情況下,很多企業會存在僥倖心理,覺得沒必要花銀子在保險公司身上增加企業成本。
另一方面,相關食品企業自身也缺乏保險意識,沒有意識到可以靠商業保險進行風險轉嫁。
提醒:保險公司不保“制假販假”
業內人士透露,“消費者在餐館就餐時發生食物中毒,或遭遇火災等意外事故,可以獲得保險公司賠償。但是例如最近的毒膠囊事件和早期的瘦肉精事件,是由於公司企業違法故意造成的,屬於保險公司的免責範圍,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某大型財險負責人表示,食品安全責任險承保食品的主要範圍包括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如奶粉、菜品、果汁等)、原料(如雞、豬肉、食用油等)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如阿膠、羅漢果等)。
不保劣質食品
而保險公司對於被保險人提供的超過規定的保質期限的食品、不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相關標準的食品、被保險人使用劣質的、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使用或者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原料或非食用性原料、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劑或包裝材料等來生産、銷售或提供的食品、基因或轉基因食品及以治療為目的的各類藥品不予承保。
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要求,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於違法生産經營的相關物品,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險公司是不可能保‘制假販假’企業的,對於企業故意的違法行為也期待有關監管部門的嚴懲。”保險業內人士表示。
根源:強制性不足
食品安全成為公眾關注率極高的社會問題,在這種背景下,有學者認為“食品安全責任險”投保可以參照“交強險”的做法,依法強制推行食品安全責任險很有必要,既能增強企業責任意識,又有利於化解消費者索賠難。
財險公司相關人士透露,除了食品安全責任險,其他與食品、餐飲有關的責任險,企業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産品配料、衛生條件和生産資質等證明材料,並根據保險公司的評估意見改善風險狀況,保險公司才會承保。一旦發生證明非因生産方故意造成産品缺陷導致的經濟損失,保險公司才會予以理賠。
同時,保險公司人士認為,不能將食品安全責任險作為一個純粹的産品來銷售,而是應將其作為整個管理體系中的一個環節,同時這也是政府推動安全生産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保險産品應該是整個食品安全體系中的一個配套環節。一旦因過失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則提供相應的經濟補償。
什麼情況下理賠?
在保險有效期內,當企業或個人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通過攝食使有毒物質進入人體而造成疾病,包括常見的食物中毒、腸道傳染病、寄生蟲病等以及化學物質所引起的疾病,但不包括與飲食有關的慢性病,如糖尿病等,按照法律規定需企業或個人進行賠償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企業或個人應自從知道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內進行索賠。經保險雙方協商或在仲裁機構或法院確定企業或個人的賠償責任後,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限額內進行賠付。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賠款可以直接賠付給受害的消費者。(記者 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