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美國商務部宣佈做出初步裁決,對原産于中國的圓形焊管平均徵收25.67%的反傾銷稅。對應不同的鋼廠,稅率範圍從0到51.34%不等,並將追溯90天以前執行。
2007年11月6日,美國商務部已做出初步裁決,認為中國政府對出口到美國的圓形焊管提供了不適當的補貼,平均補貼率為16.59%,各公司的補貼率範圍從0到265%不等,意味著美國商務部將對來自中國的焊管實施反補貼關稅,並將追溯90天前執行。
據悉,該裁決標誌美國商務部第2次對中國出口産品徵收反補貼稅,也是美國對中國鋼材的首個反補貼案。代表中方鋼管生産企業應訴的歐華律師事務所代表表示,此次還只是初裁,不能説是失敗,中方將積極應對,期望在終裁中獲得好結果。
以上“雙反”(反傾銷、反補貼)案是由Sharon鋼管公司、Wheatland鋼管公司、Ipsco鋼管公司等美國6家鋼管生産廠和美國鋼鐵工人聯盟于2007年6月份提交的。2007年7月20日,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來自中國的焊管做出損害裁決。按照時間表,美國商務部將於2008年3月18日對反補貼稅和反傾銷稅調查做出最終裁決,然後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終裁。
消息顯示,天津雙屆(音譯)集團獲得最高反補貼稅率264.98%,東方鋼管公司反補貼稅率為0,其他公司平均為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