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保險公司在受理車險理賠案件時,通過設置理賠門檻的辦法,讓車主難以得到足額或是全額保險賠償。
記者昨從省相關監管部門獲悉,為了緩解車險理賠難,江蘇將針對車險“惜賠、拖賠、無理拒賠”等違規問題從重處罰。
同時還將按照保監會出臺的《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指引》新規,查處和禁止保險公司出現“無理拒賠”等七大違規行為。
保險公司“惜賠”官司敗訴
“在保險賠償範圍內,但為了減少賠償,保險公司説這不屬於保險範圍,這就是最典型的保險”惜賠“。”昨天,我市相關業內人士洪先生表示,由於多數産險公司車險業務處於虧損邊緣,為了應對上級考核,部分産險公司在受理車主提交的理賠案件時,想方設法要麼“惜賠”,要麼乾脆無理拒賠。
洪先生舉例説:去年8月28日,原告張某在被告一産險公司為其摩托車投保了一份交強險,保險期效截至今年8月末。去年12月8日下午,張某駕駛已投保的摩托車與林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導致兩車受損、林某受傷。
事後交管部門認定原告在事故中負全責,張某向林某支付了全部賠償費用。但原告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卻被拒。被告保險公司認為,張某自行定損後向林某賠付的醫療費等2400多元,應由保險公司按約賠付,剩餘的醫療費1535元不屬於醫保用藥或與治療無關(用於購買新鞋等)的費用,保險公司不應賠付。鋻於這種情況,張某遂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保險公司認為原告主張的費用不合理,但未能提供證據證實因此敗訴。
屢次“拖賠”將致保費大增
無論是“惜賠、拖賠”還是“無理拒賠”, 對於車主來説,損失都很大。業內人士結合有關“拖賠”的投訴案例分析,“拖賠”不僅將影響下一年度的車險折扣,還會增加車主的保險費用。車主季先生,就因保險公司拖延賠付,不僅相關折扣被迫取消,還導致商業險費增加了幾百元。
季先生介紹,他在揚州某知名保險公司為愛車購買了一份交強險和商業保險。前年由於避讓不及,
一顆石粒不慎蹦射到汽車的擋風玻璃上,導致擋風玻璃破裂。因為是新車,季先生一邊忙著向保險公司報案核賠,一邊趕往4S店更換新的擋風玻璃。季先生以為,換一塊1000多元的汽車擋風玻璃,從報案理賠到核準到賬,也就是一個星期的事情。
但事實是,從報案理賠到賠付結案,前後被拖延了3個月時間。今年3月中旬,季先生為愛車繼保下一年度的保險時發現,由於前年出險的賠案被拖延至去年才了結,根據上一年出險折扣幅度減少的規定,季先生今年續保時本該享受到的最高7折優惠,沒能享受到,因此要多付400多元。對此,季先生心裏非常窩火。
保險公司禁現“無理拒賠”等七大行為
相比“惜賠”和“拖賠”現象,“無理拒賠”給車主造成的經濟損失,可謂更為慘重。某保險公司就曾因為車險“無理拒賠”,遭到了車主戴某的投訴。戴某告訴記者,她的愛車在年審後出了交通事故。由於車輛違章沒及時處理,年審手續被滯後。該公司竟以年審沒過關為由拒絕賠償。
按《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規定,未按規定年檢的出險車輛,事後如果車輛經公安機關檢驗合格的,不能免除保險公司賠償責任。
但事實是,該公司不僅拒絕承擔出險造成的損失,還在事發後,即檢驗戴某愛車合格後,依然拒絕承擔出險賠付責任。針對這種情況,在記者與相關部門介
入下,該公司才勉為其難地辦理了相關賠付手續。據介紹,為督促保險公司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新規禁止産險公司出現下列七大違規行為:錯賠、惜賠、拖賠、濫賠和無理拒賠外,理賠人員不得“吃、拿、卡、要”、故意刁難客戶,或利用權力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利用賠案強制提前續保;不得冒用被保險人名義繕制虛假賠案;理賠人員與客戶內外勾結採取人為擴大損失等手段騙取賠款,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等。
江蘇將從重處罰惡意“拖賠”
為了嚴防拖賠、惜賠、無理拒賠等違規現象,包括揚州在內,全省都將從重處罰。昨天我省有關部門表示,就保監會出臺的新規,江蘇省會進一步細化,加大查處力度。
“異地出險,全國通賠”曾是個別險企為招攬客戶打出的旗號。但今後“異地出險,就地理賠”將成為所有産險經營企業必須做到的硬性指標。此外各産險公司應落實理賠服務承諾,不得降低車險理賠服務品質。
包括揚州在內的全省各地市,將從7月1日開始,根據《非壽險業務準備金內控規範》規定,今後車險報案後3日內需強制立案。對於報案長達15天以上仍未核損的案件,保險公司應參考估損延遲在15天以上、歷史同類案均結案金額中的財産損失或其他合理值,自動上調原自動賦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