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汪氏蜜蜂園有限公司生産的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和汪氏蜂膠軟膠囊,兩種産品竟然共用一個保健品批號。不僅如此,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包裝上標示的總黃酮成分含量,竟與國家標準含量相差兩倍。消費者李先生投訴稱,他在超市買了一盒汪氏蜂膠軟膠囊,可將其保健品批號輸入國家藥監局數據庫查詢後,發現竟為另一款名為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的産品批號,根本不是自己購買産品的保健批號。
隨後,記者在北京一超市的汪氏專櫃看到這兩款産品均在貨架上有售。其中,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售價為449元,汪氏蜂膠軟膠囊售價為223元。經對比發現,兩款産品的標簽內容,包括食用量及功效成分含量等竟一字不差,就連包裝盒上的保健食品批號也一模一樣,同為 “衛食健字(2001)第0301號”。
據汪氏專櫃銷售人員稱,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裏面的成分含量均為汪氏蜂膠軟膠囊的2倍,後者的食用量為每日2次,每次1粒。雖然兩者包裝標注都一樣,但是前者只用每日1次、每次1粒,就可達到和後者每天兩粒一樣的效果。
兩款産品成分含量不同、食用方法也有別,而為何標簽一致?面對記者疑問,該銷售人員表示不清楚。另外,還有一點令人質疑的是,該櫃檯不能開具汪氏蜂膠軟膠囊等産品名稱的發票,只能開具食品發票。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不同産品共用一個批號的,存在假冒産品之嫌。而未獲國家保健食品批號就擅自上市銷售的保健食品,則涉嫌違規銷售。
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得知,“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是獲得保健品批號的産品,其批准證書上標示産品規格為500mg/粒,每粒含總黃酮1.35mg。但市場在售的該款産品外包裝標示為産品規格500mg/粒,每100g內容物中含總黃酮540mg,通過換算得出,每粒含總黃酮2.7mg,是其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上標示的2倍。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只有在國家藥監局網站上查得到保健食品批號的産品才可作為保健品銷售,同一批號絕不能為多個産品共用,該工作人員強調,通過保健品批號認證的産品在適用人群範圍,産品規格等方面可以做更改,重新申請審批,但是更改成分含量是絕對不允許的。
22日,記者撥通汪氏總經理葉良的電話,其秘書接電話稱葉經理正在開會,産品相關事宜葉總也沒有過多了解,都是市場部相關人員在操作,建議聯繫市場部經理。而記者多次電話聯繫汪氏市場部經理,均未得到任何回復。截止到發稿,汪氏公司未就此有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