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臺灣代表團在人民大會堂臺灣廳舉行“開放日”活動。在審議全國人大工作報告時,發言代表有近半數聚焦《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呼籲這部制定於1994年的法律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這幾年我參加全國人大的調研活動,接觸了祖國大陸各地很多臺商,”張雄代表説,他感受到《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畢竟已經制定19年了,現在很多情況發生了變化,應該根據現實情況進行修改。
張曉東代表隨後表示贊同,他説,近幾年祖國大陸各地地方政府已經出臺了很多針對臺商投資的優惠政策,讓他這個來自民營企業的代表“很羨慕”。“但是,畢竟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要受上位法的制約”,張曉東説,“修改《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是十分必要的”。
陳清海代表進一步説,過去主要是臺商來大陸投資,現在隨著兩岸交流的發展,還有很多“臺幹”、臺生和臺胞太太來到大陸工作生活學習,他建議,不但要修改《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還要進一步擴大範圍,通過法律保障臺胞的合法權益。
看到代表們熱絡的討論,原來準備了其他話題的陳雲英代表也忍不住即興談了起來,“剛才代表們都圍繞臺灣人民的權益來討論,我也贊同我們不但要修改《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也要考慮保護臺灣同胞權益的法律”。
在審議結束後,汪毅夫代表接受兩岸記者的採訪,他也談起了代表們熱議《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情景:“這是用一種方式來回答大家——臺灣省代表團是不是有效履職,是不是代表臺灣人民的利益訴求”。
會後,面對臺灣記者的圍追堵截,張雄代表很有信心地表示,他相信“修改程式應該會儘快啟動”。(記者 陳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