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體吁臺當局解除不合理限制加速陸資入島

時間:2012-02-10 08:41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臺灣中航信公司是首家在臺灣註冊的大陸央企全資子公司。圖為去年四月公司在臺北宣佈成立。陳曉星 攝

  龍年春節剛過,臺灣“經濟部”一口氣核準了4件陸資赴臺投資案,總金額高達9000多萬美元,超過2011年全年的兩倍。對於未來陸資赴臺投資前景,有島內媒體呼籲臺當局——

  解除不合理限制加速陸資入島

  媒體歷數當局數宗罪

  2009年6月30日,臺當局公佈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和《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正式開放陸資赴臺,並訂定大陸投資人及認定標準、投資及設立據點方式、轉投資、審查及管理、申報、查核等規範,首先開放192項可投資項目。

  2010年5月20日,臺“經濟部”再對陸資開放銀行、證券、期貨等12項;2011月3月,再開放項目42項,累計至今已開放陸資赴臺可投資項目247項。

  當地媒體指出,開放陸資赴臺投資兩年多來,其成效與當初甚高的民望相比,相差甚遠,一些人甚至懷疑臺當局是否真的想開放陸資赴臺。據統計,兩年多來,有204家大陸企業獲准來臺設立分公司或投資臺灣公司,但赴臺陸資投資金額僅有1.7億美元,與同期臺商投資大陸金額相比,還不到其1%,與大陸去年對外直接投資的600億美元比較,更是微乎其微。

  島內媒體為此列舉數宗罪指出,究其原因,就是管制太多,除半導體、高科技敏感技術、石化上游等多項産業被列為陸資禁止投資項目之外,陸資人員來臺居住期限、資金上限、融資等也都有若干限制。比如大陸人購買臺灣房屋,1年內只能停留4個月,而且3年不得轉售,這固然有減低炒房的作用,但同樣也會降低陸資來臺投資的意願。

  檢討政策擬擴大開放

  針對兩年多來陸資赴臺投資的效果,龍年新春伊始,臺“陸委會”及“經濟部”等相關部門官員先後表示,效果不彰已成事實,他們對此一直在檢討,並提出進一步的招商計劃,以期用更開放的姿態,“鬆綁”大陸經貿政策。

  臺“經濟部”官員表示,未來將每半年檢討一次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同時,他們將陸續推出“鬆綁”政策,並對未來陸資赴臺前景看好。“陸委會”官員則表示,將在“循序漸進”、“先嚴後寬”的原則基礎上,除持續加強宣導及招商工作外,還將檢討並改善相關政策及執行機制,讓更多的陸資來臺從事投資作業,促進兩岸雙向投資平衡發展。

  臺“經濟部”1月底在核準4件陸資赴臺投資案後,2月1日表示,3月將公佈第3波陸資開放項目,下半年還將再開放第4波陸資投資項目。

  2月6日,臺“工程會主委”陳振川表示,在不影響臺灣安全、社會觀感,對島內産業發展有正面助益,且不衝擊島內産業等4項原則下,擴大陸資開放項目,包括捷運系統、車站、轉運站、海水淡化廠、公園綠地、離島大型購物中心、纜車等。

  據悉,即將開放的第3波陸資清單,總數近百項,其中包括開放陸資參股LED産業、觀光旅館相關設施及陸資來臺投資工業園區等基礎公共建設等。對此,島內官員表示,兩岸政策“鬆綁”將持續發揮作用,ECFA生效後對兩岸經貿關係發展的影響,效果將更加明顯。

  “鬆綁”陸資釋放和平紅利

  商務部的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11年底,大陸投資者已在世界178個國家或地區設立對外直接投資企業1.8萬家,累計實現非金融類對外投資3220億美元。他們之中的不少人具有去臺灣投資的意願,正在考慮、規劃、運作赴臺投資事宜。因此,臺當局進一步開放陸資赴臺投資,“鬆綁”大陸經貿政策,對臺灣引進資金、人才、技術和解決當地就業問題等,好處頗多。

  隨著兩岸關係快速發展,臺當局當初訂定的許多苛刻的規範,如今證明既無必要也不適宜,徒然只會阻礙陸資赴臺,及時調整也在情理之中。競選連任成功的臺當局領導人馬英九也表示,會加速開放陸資來臺範圍和速度,讓兩岸投資平衡發展。

  島內有媒體把當局“鬆綁”大陸經貿政策、進一步開放陸資赴臺投資稱之為“加速釋放和平紅利”的舉措。同時,也有島內媒體表示,“別再讓陸資來臺成為一場夢”。( 本報記者 王連偉)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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