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據悉,臺灣內務主管部門已著手研議,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將訂定許可辦法,同意大陸商務人士赴臺申請居留證,但不會進階至取得身份證及戶籍階段,與大陸配偶居留將採不同待遇。
臺當局“內政部”本週將先行放寬臺資企業的相關産業,可調派集團內部大陸籍幹部或專業技術人才赴臺服務,鴻海將是受惠企業之一。
臺灣“經建會”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將訂特別法,排除現行各項法律限制,最大賣點就是人流金流物流大鬆綁。相關官員説,企業人員自由流動成世界潮流趨勢,跨地區企業人員自由進出,未來有更大鬆綁想像空間。
相關官員説,“內政部”雖未開放大陸商務居留的許可,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7條已有法律授權,符合赴臺從事商務活動大陸人士,可申請在臺取得商務居留證或工作證,居留證最長3年,期滿可申請延長。
知情官員透露,“內政部”即將展開商務居留的法規研議,目前大陸配偶赴臺依親可居住滿一定期限申請取得身份證,但商務居留未來不會走到申請戶籍及取得身份證的階段。另大陸專業人士赴臺許可辦法,“內政部”明年計劃大幅翻修,除簡並25項類別申請外,內容將全盤檢討。
為吸引陸資赴臺投資,馬英九日前接受專訪時,指示相關部門檢討大陸企業幹部能否赴臺“工作”。官員説,伴隨陸企赴臺投資,開放相關白領幹部赴臺“工作”,跨部門將進行鬆綁檢討,但不會觸及藍領大陸勞工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