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協會與海基會同意將互設辦事處議題列入協商議程,求其儘速實現。臺灣《旺報》27日刊載社評表示,兩岸兩會應儘速實現互設辦事處是時勢使然。兩岸均深感必須儘速成立綜合性辦事機構,才能有效處理兩岸關係深化後的政府功能相關事務,為雙方民眾提供充分服務。
全文摘編如下:
兩岸兩會海協會與海基會同意將互設辦事處議題列入協商議程,求其儘速實現。兩岸要務實面對問題,解決民眾的困難,就必須快速強化政策溝通聯繫功能並落實相關協商。馬英九2月18日在臺商春節團拜聯歡會時曾強調,兩岸觀光及經商互動往來每年將近700萬人次,希望儘快在大陸各主要城市設立海基會辦事機構,以協助臺商、臺生及臺灣旅客。顯然這個機構的設置對於在大陸的臺灣民眾而言是最實際也是最迫切的需求。
根據“陸委會”構想,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宗旨是為了服務兩岸人民、促進兩岸關係良性互動,溝通中的服務範圍包括經貿、文化、教育、交流、聯繫、急難救助等。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透露,兩岸對於互設辦事機構都有急迫感,服務功能越強越好,包括核發簽證的業務在內,也會全力協商。從“陸委會”和海基會的對外發言看來,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雛形已經具備。
兩岸互設辦事機構起意甚早,2007年陳水扁執政時期海基會董事長洪奇昌就提出兩岸互設辦事處的必要性;2008年兩岸恢復協商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提出中旅社赴臺設處之議;2009年馬英九鋻於雙方互動頻繁,也認為兩岸可考慮在某些業務上互設辦事處,兩岸旅遊及經貿單位乃先後互設辦事處。兩岸均深感必須儘速成立綜合性辦事機構,才能有效處理兩岸關係深化後的政府功能相關事務,為雙方民眾提供充分服務。
近年來兩岸關係發展迅速,不論是經貿的來往、人民的旅遊都已經超過過去的數倍,臺商赴大陸投資至今已佔臺灣整體對外投資的6成以上,每天停留或居住在大陸的臺灣民眾超過100萬,而且未來的互動還會更密切。
目前以兩岸兩會為架構互設辦事處,是務實且簡便的作法,兩岸透過兩會互動,已經累積了多年經驗,雙方都同意以對等、尊嚴、安全、便利的原則進行規畫,無論在法律上、實務上都是最適當的安排。
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是時勢使然,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所有細節的安排都有兩會的成規可依,一切以服務民眾為優先,在對等尊嚴的原則下,必須要務實而且快速的完成協商並予以落實。